建兴乡未消除风险户产业到户补助项目公示 建兴乡未消除风险户产业到户补助项目概算总额0.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于新平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0.6万元。通过“建兴乡未消除风险户产业到户补助项目”的实施,将使未消除风险户收入大幅增加,将极大助推未消除风险户巩固提升,有利于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能增强区域经济持续发展的后劲,解决未消除风险户持续发展的增收难题,解决未消除风险户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对全乡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贫困山区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作用。该项目预计受益脱贫户及“三类”监测对象为2户8人。项目计划工期:2023年7月—9月完成,现将项目建设内容公示如下: 对全乡有产业发展条件的2户未消除风险户进行产业到户补助,补助为3000元/户,补助上限为3000元/户,按标准种养殖补助合计每户不足3000元的,可以合理调整补助标准。 1.种植业“到户补助”标准: (1)种植玉米:在完成种植验收后,以最终验收的亩积为依据,按照1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 (2)种植露水草、黄精、重楼等中药材,在完成种植验收后,以最终验收的亩积为依据,按照1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 2.养殖业“到户补助”标准: (1)商品猪(20公斤以上):农户购买商品猪的,按500元/头的标准给予补助。 (2)商品牛:农户购买商品牛的,按1000元/头的标准给予补助。 公示时间10天,公示时间为7月24日—8月2日,期间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乡人民政府反映,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将按程序执行。 联系电话:0877—7770025 建兴乡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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