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咨询及监督电话 |
类别 | 事项 |
1 | 机构职能 | 机构概况 | 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通信地址、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三定”方案 | 自信息形成(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信息公告栏 □其他 | 社会 | 主动 | 0877-7013863 |
机构职能 | 依据“三定”方案及职责调整情况确定的本部门最新法定职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三定 ”方案 | 自信息形成(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信息公告栏 □其他 | 社会 | 主动 | 0877-7013863 |
2 | 领导信息 | 领导分工 | 领导姓名、工作职务、工作分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自信息形成(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信息公告栏 □其他 | 社会 | 主动 | 0877-7013863 |
3 | 信息公开指南 、制度、 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度、目录 |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度、目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自信息形成(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信息公告栏 □其他 | 社会 | 主动 | 0877-7013863 |
4 | 政策文件与解读 | 法律、法规;其他政策文件 | 中央、省、市制定关于本部门领域的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或本部门制定的重要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自信息形成(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信息公告栏 □其他 | 社会 | 主动 | 0877-7013863 |
5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自信息形成(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信息公告栏 □其他 | 社会 | 主动 | 0877-7013863 |
6 | 行政执法 | 行政执法案件公示、公告 | 由县文化和旅游局办理的、应公开的文旅行业案件公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自信息形成(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信息公告栏 □其他 | 社会 | 主动 | 0877-7013863 |
7 | 建议议案提案办理结果 | 建议议案提案办理结果 | 由县文化和旅游局办理的、应公开的县人大代表建议复文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复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 自信息形成(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信息公告栏 □其他 | 社会 | 主动 | 0877-7013863 |
8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发布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自信息形成(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信息公告栏 □其他 | 社会 | 主动 | 0877-7013863 |
9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部门预决算公开 |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三公”经费使用等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自信息形成(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信息公告栏 □其他 | 社会 | 主动 | 0877-7013863 |
数据统计 | 本年度节假日旅游基本情况、旅游人次、旅游收入、涉文旅突发事件、市场监管和执法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自信息形成(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信息公告栏 □其他 | 社会 | 主动 | 0877-7013863 |
文旅业务 | 发布县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自信息形成(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信息公告栏 □其他 | 社会 | 主动 | 0877-70138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