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新平县税务局 时间:2023-01-30 10:01   点击率:13打印】【关闭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税务局(以下简称新平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好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聚焦税务部门主责主业,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极大的成效,更好的发挥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度,新平县税务局通过新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共计145条。其中:税务工作动态57条,减税降费信息公开8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新平县税务局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引领。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更新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二是保障工作开展。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明确由党委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及相关网站的维护更新和回应,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三是严格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和公开审批流程,对公开内容安排专人进行审核发布;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四)平台建设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托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要求设置税务工作、减税降费信息公开2个栏目,按照县政府要求每周至少公开3条信息,保障人民群众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的权力,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各项工作的推进作用。

(五)监督保障

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全面审查和依法审查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查考核机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的完善,不断强化监督保障工作,全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以文字、图片为主,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多样化,可读性不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素养不够专业化,政府信息公开干部队伍工作专业性需要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仅仅局限于文字公开,可考虑添加漫画等形式,提高对外发布信息的可读性。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培训,多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的专业素养,达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的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度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贯彻云南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落实方案情况

1.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及时公开各项税收政策,精准推送已出台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做到应知尽知、愿享尽享。加大对涉税违法案件特别是骗取留抵退税等税费优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加强税费政策宣传解读,将各项政策公告及相应的解读通过门户网站等进行转发、宣传,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获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2022年,新平县税务局共在新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各项税费政策12条,政策解读措施5条。

2.提高税费政策公开质量。按照总局、省局、市局要求,高质量发布税务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税务规范性文件。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推广使用,更好地发挥出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全面了解各项税务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税务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针对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实行征管操作和服务办法与税费优惠政策协同发布、配套解读。2022年通过新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减税降费政策信息6条,发布政策解读5条。

3.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增强公开规范意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强化主动公开管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权限做好相关文件和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按时更新。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的最新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主动公开。

4.强化工作指导监督。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公开流程规范,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税务系统政务公开操作规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积极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明确分管局领导履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安排专人进行更新发布。认真完成年报工作,履职尽责,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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