戛洒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2-22 10:02   点击率:26打印】【关闭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维护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权威性及安全性,展示戛洒镇良好形象,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等功能完善,更好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戛洒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戛洒镇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共建单位。具体负责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的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担县政府门户网站级新媒体平台对应栏目的信息更新任务,对所发布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安全性具体负责,接受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发布栏目单位责任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任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新媒体平台日常管理与维护。

第四条 明确政务信息和新媒体信息发布的内容和时限。

一、网站、新媒体平台政务公开类栏目信息

(一)事关民生的重要政务活动信息要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上网公开。

(二)本单位发生的、各类媒体发布的信息需要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相应栏目转发。

(三)新出台的涉及本单位的政策、文件等,在向社会公布的同时上网发布政策解读。

(四)向社会发布的公告、通知、通告、规划、计划,在向社会公布的同时上网发布。

(五)规范、完整机构概况内容,内容有变动时要求一周内完成更新。

二、政民互动栏目信息涉及本单位答复的要及时有效地给予答复。对于公众咨询的问题,应采用个别答复、网上公开答复等形式回复,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

第五条  建立信息发布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依照《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既要依法保质保量完成政务信息公开,又要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要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初审、审核、审发三审制度,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员,严格履行登记备案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内容的格式、方式、发布时限,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和加工,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管理人员要明确编辑把关环节的责任,做好信息内容接收、筛选、加工、发布等,对时效性要求高的信息随时编辑、上网。

二、工作人员应妥善管理本单位用户口令,不得外泄,以防非法用户登录危害网站。工作人员工作岗位有变动时,及时做好工作交接,防止工作断档。

第六条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新媒体平台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围绕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和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负责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本街道的重要信息。

(二)及时采集、发布及更新本街道的政务信息。

(三)加强与县政府办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信息需求要点,在保证信息数量的同时,努力提高信息质量。

(四)深入调研,及时反映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一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二、工作要求

(一)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兼职工作人员的管理,定期督促工作人员完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要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新媒体平台对应栏目每周发布信息。

第七条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新媒体平台管理责任追究制,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凡因工作不力,出现问题被上级部门通报的,严格问责。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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