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4-02-21 10:02   点击率:123打印】【关闭

根据《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办通〔201934)精神,县自然资源局职能职责及机构编制情况如下:

一、职能职责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新平县自然资源局)是新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

主要职能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拟订、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方面相关政策。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相关争议调处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维护。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乡镇(街道)开展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治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八)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九)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管理工作。

(十)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按防护标准实施。承担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检测和预报预警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管理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按照权限管理矿业权。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管理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十四)统一领导和管理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新平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新平县水利局、新平县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的职能分工。新平县水利局负责河道采砂许可,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新平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新平县水利局牵头,会同新平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负责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2.与新平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新平县自然资源局会同新平县民政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新平县行政区划图。

3.与新平县交通运输局、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新平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新平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上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交通整体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4.与新平县应急管理局、新平县水利局、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新平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相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新平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县水利局、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新平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指导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新平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新平县水利局负责落实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落实新平县应急指挥机构以及新平县水利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新平县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5)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及恢复重建工作。

6)必要时,新平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县水利局、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新平县应急管理局,以新平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新平县自然资源局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自然资源调查登记股、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股、国土空间规划股、生态修复及矿产资源管理股),核定行政编制14名。

三、新平县自然资源局下属5个事业单位:

新平县土地储备中心(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4名。

新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7名。

新平县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照管理、副科级),核定参照管理事业编制8名,单列事业编制7名。

新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股级),核定事业编制8名。

新平县城乡规划设计所(股级),核定事业编制17名。

四、新平县自然资源局下设12个派出机构:

(一)新平县自然资源局桂山自然资源所(参照管理、股级)

(二)新平县自然资源局古城自然资源所(参照管理、股级)

(三)新平县自然资源局平甸自然资源所(参照管理、股级)

(四)新平县自然资源局扬武自然资源所(参照管理、股级)

(五)新平县自然资源局新化自然资源所(参照管理、股级)

(六)新平县自然资源局老厂自然资源所(参照管理、股级)

(七)新平县自然资源局戛洒自然资源所(参照管理、股级)

(八)新平县自然资源局水塘自然资源所(参照管理、股级)

(九)新平县自然资源局者竜自然资源所(参照管理、股级)

(十)新平县自然资源局漠沙自然资源所(参照管理、股级)

(十一)新平县自然资源局建兴自然资源所(参照管理、股级)

(十二)新平县自然资源局平掌自然资源所(参照管理、股级)

    12个自然资源所核定参照管理事业编制24名,单列事业编制15名。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新平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信息公开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