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强化社会监督,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根据新平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工作机制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新平县城市管理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新平县城市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 一、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新平县城市管理局涉嫌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的,可以向新平县城市管理局反映。 二、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投诉举报电话:0877-7710059 电子邮箱:xpcsglj@126.com 举报箱:新平县城市管理局一楼门口 三、投诉举报的处理 收到投诉举报,应当及时分送相应的政策制定科室。政策制定科室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过程中可以征求专家学者、法律顾问、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意见。 政策措施应审未审的,应及时补审。政策措施违反审查标准出台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 属于例外规定的,应当向投诉举报人做出解释说明,并逐年评估适用例外规定的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实施期限到期或者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政策措施,应当及时停止执行或者进行调整。 四、处理结果反馈 按照“谁处理、谁回应”的原则,政策制定科室在及时调查、核实后,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或实名举报人,并依据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相关处理决定。 新平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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