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桂山街道修改了《桂山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公开的原则和分类 本《指南》所述街道政府信息,是指桂山街道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属国家秘密、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以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会影响国家和公共利益的信息外,桂山街道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桂山街道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桂山街道公开政府信息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桂山街道主动将《条例》等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例》等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桂山街道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桂山街道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桂山街道编制的《桂山街道政务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新平网网站上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桂山街道综合管理办公室(办公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幸福路26号)查阅。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和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桂山街道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桂山街道申请获取。桂山街道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桂山街道综合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幸福路26号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7-7011056(传真) 邮 箱:877945024@qq.com 邮政编码:653499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桂山街道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桂山街道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应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提交申请,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可以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在收到《申请表》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做出下列处理: 1.收到申请后,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补正的申请不符合要求或者补正后仍然无法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将视情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仍无法确定的,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无法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对不属于本部门掌握的政府信息,受理部门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主动公开的信息,本部门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自行查找。 4.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和程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47号)执行。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桂山街道综合办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桂山街道纪工委办公室投诉,桂山街道纪工委办公室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监督电话:0877-7013462,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幸福路26号,邮编:653499。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附件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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