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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平县2016年县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17年8月25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就新平县2016年县级财政决算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一)财政总收入完成情况 全年辖区内财政总收入完成21.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21.4亿元的101.1%,比2015年增收1.97亿元,增长10%。 (二)地方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4.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4.4亿元的102.1%,比2015年增收1.4亿元,增长10.8%。地方财政支出完成30.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29.4亿元的104.2%,比2015年增支4.4亿元,增长16.9%。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1.8亿元的102.4%,比2015年增收8458万元,增长7.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6亿元,比2015年增收1.2亿元,增长19.1%,非税收入完成4.5亿元,比2015年减收3680万元,下降7.6%。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25.9亿元的104.3%,比2015年增支3.5亿元,增长14.7%,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数24.5亿元的110.3%。 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亿元,上级各项补助15.7亿元(含专款9.5亿元),上年滚存结余3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置换一般债券)5.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万元,收入合计32.9亿元,比2015年增加1.9亿元,增长6.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59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3271万元,债券转贷还本支出5.1亿元(置换一般债券),支出合计32.9亿元,比2015年增支1.9亿元,增长6.2%。年终结余4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2.64亿元的100.5%,比2015年增收5878万元,增长28.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3.5亿元的103.3%,比2015年增支9769万元,增长37.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基金预算收入2.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6134万元,上年滚存结余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置换专项债券)2.1亿元,收入合计5.3亿元,比2015年增收1.1亿元,增长26.1%。基金预算支出3.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15万元,债券转贷还本支出1.7亿元(置换专项债券),支出合计5.3亿元,比2015年增支1.1亿元,增长26.1%。年终滚存结余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为0。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8亿元,比2015年增收5577万元,增长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9亿元,比2015年增支3196万元,增长7%。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110万元,上年结余5.6亿元,收入合计12.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9亿元,支出合计6.8亿元。年终滚存结余5.99亿元。 5.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6年债务余额期初数为21.8亿元,当期新增7.3亿元(含6.8亿元的债券置换资金),当期减少7.3亿元(含6.8亿元的债券置换资金),期末余额为21.8亿元(含债券置换资金15.4亿元,不含政策性挂账3185.98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17.8亿元(一般债务14.1亿元、专项债务3.7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3260万元、政府负有一定救助责任的3.7亿元、政策性挂账3185.98万元。 二、全县地方财政决算变动情况 根据《关于2016年市财政与各县区财政年终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玉财预〔2017〕42号)所批复结算数与年初提交县人代会审议数相比,有以下变动: (一)一般公共预算变动情况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上级补助收入减少13万元,主要是省市年终结算补助增加5万元(耕地占用税省级分享超收返还),固定数额补助减少18万元(根据相关规定,从2016年开始,中央财政不再安排原列入“固定数额补助”的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相关工作由地方统筹,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在内的自有财力予以保障)。 2.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上解上级支出增加123万元,其中,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上解初算151万元,结算为58万元,减少93万元,地税经费上划初算为922万元,结算为1138万元,增加216万元。 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减少136万元,主要是由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一般公共预算净结余部分,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在上级补助减少和上解支出增加而结余已定的情况下,通过减少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来平衡。 4.收支增减相抵后,年终结余为40万元,与年初提请人代会审议一致。 (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变动情况 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增加117万元,上解支出增加117万元,主要是上解上级土地出让收入中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云南水利建设资金和铁路高速公路建设资金117万元。收支增减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为0,与年初提请人代会审议一致。 三、转移支付资金情况 2016年,我县共取得上级转移性补助资金16.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收入15.7亿元,基金预算转移收入6134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收入情况 1.返还性收入负1320万元,其中,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2726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233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负4279万元(负数实为上解)。 2.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3亿元,主要是均衡性转移支付5229万元,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7386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244万元,结算补助5329万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865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1139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9374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6227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8282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299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3539万元,固定数额补助1.1亿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422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补助9.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29万元,国防支出6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98万元,教育支出677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70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3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3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07万元,农林水支出3679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3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8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75万元,金融支出5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8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9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15万元。 (二)基金预算转移收入情况 基金预算转移收入6134万元,其中,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收入60万元,水库移民扶持基金236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7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1507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收入395万元,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收入125万元,车辆通行费1624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5万元,旅游发展基金收入20万元,彩票基金收入1868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77万元。 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规定,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有明确用途的严格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没有明确用途的,主要用于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及用途安排使用资金,没有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和拉用、挪用的情况。 报告完毕。 附件: 2016年地方财政决算报表(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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