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新平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集中打关于成立新平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云政办函〔2022〕54号)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新平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县委、县政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文鹏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吴忠华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秋言 县政府办党支部副书记 白崇元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元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范玉光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成 员: 杨 虹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郭金勇 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杨晓娟 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文艳 县商务局副局长 魏振华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饶 铸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会萍 县医保局副局长 易永辉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纳应祥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邱建辉 县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管局,由杨元才兼任办公室主任,饶铸任办公室副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各地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有关事项 (一)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助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建立本地集中打场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地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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