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平县2014年扶贫到户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14〕10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平掌乡2014年扶贫到户贷款贴息工作,促进贫困农户增产增收,加快贫困农户脱贫致富步伐,7月8日,平掌乡召开了扶贫到户贷款贴息工作会,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信用社、财政所、残联、妇联等3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重点宣传学习了《新平县2014年扶贫到户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14〕102号)文件精神。文件涉及贷款贴息相关方式、贷款程序与要求:一是贴息对象,全县建档立卡在册的贫困农户;“十一五”和“十二五”时期实施整村推进的贫困村贫困农户;实施整乡推进的者�乡、平掌乡的贫困农户。二是贴息范围,只对贫困户的农业经济开发类项目进行贴息,其他非生产性项目(如农民用于企业入股、看病、上学、改善居住条件等)不予贴息。三是种养大户,对承担明确的扶贫责任,实施带动贫困户共同致富项目种养大户的贷款也可支持,并根据其带动贫困户数量,其贴息贷款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四是贴息期限,最高期限为1年,不足1年的,依照贷款时间据实贴息。五是贴息标准,扶贫到户贷款贴息的额度,单户最高限额为5万元。扶贫到户贷款按5%的标准给予贴息,执行利率为央行的基准利率上浮20%,超出5%利息部分由贷款农户承担。
会议要求,一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将宣传资料送到农民手中,使贴息政策做到家喻户晓,让贫困户了解贴息资金的用途,引导贫困户树立风险意识和信用意识,正确处理好贴息、发展、脱贫的关系。二要强化监管,阳光操作。贴息到户工作的实施,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反映灵敏度强,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行“阳光操作”,县财政局、扶贫办、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新平县平掌乡人民政府 发布人: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