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掌乡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助缴工作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6-12-30 09:12   点击率:36打印】【关闭

 

 

根据《玉溪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第49号2016云府登1372号)和《玉溪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第50号2016云府登1373号)具体文件要求:特殊困难群体群众(包括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由新平县民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全额资助或定额补助参保;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及年龄不满18岁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了两个女孩且采取了节育措施的农村夫妻由新平县卫计局按照相关规定助缴参保;6个人口较少民族及特困民族支系(包括苗族、拉祜族、蒙古族、彝族山苏支系和仆拉支系、哈尼族布孔支系)的城乡居民由新平县民宗局按照相关规定助缴参保。

今年,我乡社保中心联合乡计生、民宗、民政部门统一配合,对我乡辖区内涉及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的人口进行了筛查和落实。其中,本次涉及民宗资助的人口较少民族及特困民族支系共5个村,14个村民小组,447户,1882人,资助总金额合计177300元;涉及计生资助的独生子女户家庭共10个村(社区),85个村民小组,199户,424人,双女户家庭共8个村(社区),27个村民小组,35户,67人,资助总金额合计73650元;涉及民政资助的特殊困难群体群众(包括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待2017年低保复核工作全面结束后由民政部门再进行资助。

我乡地处山区,经济发展滞后,少数民族群众和贫困人口众多。做好困难群众和独生子女家庭、双女家庭基本医疗保险的助缴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计生政策和民宗政策,不仅可以减轻困难群众经济压力,而且有利于我乡扶贫工作的整体推进和顺利开展。

 

 

(编辑:饶权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新平县平掌乡人民政府 发布人:平掌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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