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掌乡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临沧市“3·0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我市2起较大道路事故教训,全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安办发电〔2017〕8号)、《玉溪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新平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通知要求,结合我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竭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认真、严格、严肃”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防控风险、补齐短板,综合施策、精准发力,通过集中开展源头安全隐患清零、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公路安全隐患排查、交通安全警示曝光、社会共治联动、加强督导检查等重点措施,全面彻底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坚决遏制和预防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一)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工作要求和县政府领导指示精神,乡政府成立平掌乡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具体成员: 组 长: 方思平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副组长: 孔 伟 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郭 富 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组 员: 邱永骏 平掌派出所教导员 金 东 乡党政办专职副主任 王亚琼 乡社管综治办公室主任 罗绍平 乡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普 巍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郭 艳 乡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主任 缪朝鑫 平掌中学校长 赵光云 平掌乡小学校长 丁 伟 平掌社区居委会主任 自 荣 梭山村委会党支部书 李兴平 联合村委会主任 罗培华 仓房村委会主任 郎世良 库独木村委会主任 袁世昆 丫口村委会主任 陈文学 富库村委会主任 李云生 曼干村委会主任 段金辉 瓦寺村委会主任 徐文云 柏枝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平掌乡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罗绍平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方家林、李汉文,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乡派出所、乡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中小学、农业中心等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抽调专人负责专项行动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督促落实。 (三)乡派出所、乡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中小学、农业中心等部门加强对口工作指导、调度、统筹和协调,按要求对口做好任务部署、检查指导、信息反馈、隐患整改、工作总结等工作,强化跟踪问效。 (四)乡安委会办公室要建立本级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情况调度和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工作。 三、整治内容 (一)集中开展源头安全隐患“清零”行动 整治重点: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源头安全隐患。 整治措施: 1.“清零”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隐患。由乡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主任牵头负责,从6月份开始,每月对辖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一次检查,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自查自改闭环管理体系;检查“两客一危”车辆监控平台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及联网、在线情况,严格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情况;检查“两客一危”车辆定期检验情况、日常维护保养情况,检查客车轮胎、应急出口通道以及逃生锤、灭火器配备情况,检查危化品运输车辆紧急切断装置安装情况、悬挂喷涂警示标志情况和随车配备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器材情况;检查企业日常教育培训特别是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培训情况,切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2.“清零”营运客货车安全隐患。由乡派出所牵头负责,每月集中排查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重型货车等重点营运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和满分未处理等安全隐患,加强提示告知整改。 3.“清零”校车安全隐患。6月底前,由中小学牵头,乡派出所、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配合,联合对所有学校、幼儿园校车和驾驶人安全状况开展全面检查。对使用报废、拼装、未检验车辆接送学生,聘用不合格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以及超员接送学生的依法从严查处,并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学校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二)集中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整治重点:全面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下达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2017年度目标任务。 整治措施: 1.大力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乡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牵头负责,严格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分解下达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强化工作措施,加强跟踪问效和考核,确保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对本辖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措施,明确重点工作和完成时限,建立年度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对通行客运班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路段为重点,对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号。 2.排查整改路口交通隐患。乡派出所牵头负责,乡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配合,全面排查交叉路口安全隐患,完善路口渠化、减速、让行等标志标线系统,全面整改公路平交路口交通信号灯缺失、路口渠化不匹配等问题,合理设置信号灯和减速设施。 3.排查整改汛期安全隐患。由乡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牵头负责,乡派出所、乡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配合,6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山区道路、桥梁等重要路段、节点的排查,对可能出现塌方、泥石流、水毁等影响道路通行的路段,要评估风险,提出防范预案,设定绕行线路。不宜通行的,要及时调整客车、校车运行线路或暂停营运。 (三)集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严厉打击小型客车非法改装超员载客违法行为,彻底取缔小型客车车窗贴膜;集中整治乡村公路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农村公路面包车超员,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汽车违法载人、摩托车超载等违法行为。 整治措施: 1.乡派出所要结合影响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落实巡逻管控制度,紧盯重点车辆,加大巡查密度,要在重点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和交通秩序混乱,违法行为突出路段,见警车、见警灯、见警察,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和现场处罚力度,突出严重交通违法,集中开展区域整治行动。从6月1日起,要启动所有交警执法站,省际执法站实行24小时勤务执法,其他执法站每天上勤不少于6小时,强化现场查处,从严执法处罚。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对违法车辆适时布控,提示执法站民警拦截检查,实现精准防范、精准打击。 3.各村(居)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要组成执法小分队,突出节假日、赶集日、民俗活动和周末等重点时段,在公路交叉路口、村庄和农村集市周边等重点部位,设置临时执勤卡点,开展突击行动,严查过往小(微)型面包车、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五类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四)集中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整治 整治重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重型货车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和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 整治措施: 1.加强源头治理。由乡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牵头,组织对交通运输企业、货运站(场)、物流园区等货运源头企业开展全面摸排,与货运场站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超限、超载车辆不准出站。乡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要加强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源头监管,严禁超限超载装车和车辆驶出场(站)。 2.严查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办公厅联发的《关于规范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有关执法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2016〕130号)明确的职责分工,严格按照流程执法检查。在专项行动期间,严格落实公安交管部门进驻超限检测站,实行24小时勤务工作制度。突出重点,集中查处三轴及以上货运车辆车货总质量超过限载标准的违法行为。 3.乡派出所要依托各地超限检测站加大对重点车辆及其它违法的查处力度。 4.加强对重型货车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和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查处,严格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5.乡派出所、乡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要强化协作配合,通过制作“黑名单”、追查货运源头企业实施处罚、本行政区域外逃逸车辆抄告等措施,强化违法车辆信息处理;完善对冲卡、闯卡逃避检查行为车辆查处的应急预案,对类似行为要坚决拦截和打击。 (五)集中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曝光和督查督办行动 整治重点: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典型事故在车辆、道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治措施: 1.每月要召开一次通报会,集中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布一批严重违法驾驶人,公告一批终生禁驾名单,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 2.各村(居)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要依托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手机短信平台、“双微”平台,将严重交通违法、犯罪和典型事故案例推送给重点车辆驾驶人,加强点对点提示和曝光。 3.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属各单,要开展企业从业人员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对发生过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记录突出以及严重违反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定的“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警示教育;要开展典型事故深度调查曝光和追责,曝光事故背后车辆、道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倒逼责任,推动整改。 4.对连续3次违法的“两客一危”企业进行挂牌督办,乡属各单落实督办责任,制定整改方案,完善监管措施,限期完成整改。 (六)集中开展社会共治联动 整治重点:营运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以及发现的安全隐患。 整治措施: 1.集中通报运输安全状况。每个月底之前,乡派出所牵头负责,乡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将营运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以及发现的安全隐患,集中向本级安监、交通运输部门通报,并依法实施处罚。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开展联合约谈,对整改措施进行挂牌督办,强化重点监管。 2.集中推送违法信息。及时将严重违法车辆及所属运输企业的信息推送征信管理部门、保险监管部门,推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与个人和企业信用记录、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挂钩,借助信用制度提高驾驶人和企业的违法成本。 3.集中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大劝导。由“推丘”办公室牵头,大力推进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设,加快推进农村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五小”工程建设;要每月至少组织2次集中劝导活动,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的作用,把住出村、出镇口和集市口,加强危险路段的定点值守。 4.集中开展节假日优化路面通行管控措施行动。要针对节假日路面通行车辆多、车辆流量大、事故隐患多的实际,督促交管部门优化勤务措施,提高节假日重点路段“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的密度和频率,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 四、时间安排 从6月起,至11月30日止。 (一)组织发动阶段(6月10日前)。各村(居)民委员会、乡属各单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本地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做好组织发动;要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职责,针对本部门负责的专项整治内容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切实抓好整治工作落实,要及时将相关要求传达到每一户道路运输企业和相关单位,全面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要借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之机,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二)全面推进阶段(6月11日—10月31日)。各村(居)民委员会、乡属各单,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及时部署,统筹安排各项集中整治任务的实施计划,逐级压实责任,逐项抓好落实。6月中旬、9月中下旬,乡县安委会办公室将牵头组织部门,分别对前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对相关工作进行总体评价。 (三)总结完善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各村(居)民委员会、乡属各单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推广特色经验,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措施,建立巩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11月份,乡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查检查总体评价作为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扣分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政府主要领导要落实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要担负起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主动安排、亲自部署、带头落实,及时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分析安全形势,及时通报整治重点和措施的推进情况,加强工作调度,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整治合力。各村(居)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和部门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分工明确、部门配合、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强化联合执法、联合督导检查。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协商解决好集中整治行动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难点和薄弱环节,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夯实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基础。 (三)加强隐患整改和行政执法。各村(居)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要坚持“暗访与明查、严惩和曝光违法行为相结合,紧盯道路交通安全重点车辆、重点关口、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进行督查检查,加强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书面交办;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立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坚决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并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事故多发、工作滞后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将通过开展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和信息反馈。各村(居)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力量,做好活动宣传,加强舆论引导,构建良好的整治氛围,定期通报典型案例,曝光违法行为,定期汇总梳理工作进展和检查抽查情况,及时向县级安委会办公室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工作情况。6月15日前报送本各村(居)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清单、交办及整改落实情况,媒体曝光情况)、11月23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材料电子版至县安委会办公室。乡安委会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转发,对行动迟缓、重视不够、边整治边出问题、事故多发的,要通报批评和约谈。 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罗绍平;联系电话:6282137;电子邮箱:pzNj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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