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灾倒房恢复重建补助申请服务指南 一、受理范围 因受自然灾害侵袭,住房全部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法修缮居住的农村居民家庭 二、审批条件 因受自然灾害侵袭,住房全部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法修缮居住的农村居民家庭均可申请倒房重建。居民在某一居住点的房屋因灾全部倒塌或严重损坏,但在别处另建有住房的,不能列入建房补助对象;已确定列入当年危房改造项目的因灾倒损房户,不能再享受倒房重建政策帮扶。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掌乡人民政府(富强路1号) 办事窗口: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掌乡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四、申请材料 1、受灾户填写《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审批表》,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申请的,可由村(居)民小组提名; 2、户主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有份证件。 五、审批时限 从接受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六、审批收费: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即补助 送达方式:账号发放(信用社代发)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 0877-7710025,监督电话 0877-6282128 投诉地址:平掌乡富强路1号平掌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办理流程 1、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居民小组提名; 2、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 3、在自然村、社区范围内公示; 4、由村(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人民政府审核; 5、县(区)民政局审批并报市民政局备案; 6、 县(区)民政局按照当年玉溪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倒房重建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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