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服务指南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12-29 20:12   点击率:34打印】【关闭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服务指南

一、受理范围

在本县范围内迁移户籍的参保人员及涉及跨县区转移(转出转入)的参保人员。

参保人员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继续在原参保地领取待遇,待遇领取资格核对工作由户籍迁入地社保机构协助完成。

二、申请材料

在本县范围内迁移户籍的参保人员,不需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提供身份证、户口册等材料在社保中心直接办理户籍地址变更登记手续。

涉及跨县区转移(转出转入)的参保人员须先到转入地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办理转入申请,开据接收函,再到转出地县区养老保险局办理转出手续(涉及跨市区的需要办理金融社保卡账号注销和新开户);之后持籍关系转移证明以及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转入地社保中心办理转入。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掌乡人民政府(富强路1号)

办事窗口:平掌乡政府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四、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

送达方式:现实办结

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7-7710122监督电话0877-7710025

投诉地址:平掌富强路1

、文书表单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附件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流程示意图

 

参保人提出申请

 

参保人提供证明

 

 

审核、登记

 

 

乡社保中心上报县社保局

 

 

上一篇:医疗保险新参保服务指南
下一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变更办理服务指南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