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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掌乡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农经中心、财政所、平掌国土所、水管站、林业站、小学、文化事务中心、平掌卫生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玉溪市农业局 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国土资源局 玉溪市水利局 玉溪市林业局 玉溪市教育局 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 玉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玉溪市体育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玉农发﹝2018﹞10号)文件、《新平县农业局 新平县财政局 新平县国土资源局 新平县水利局 新平县林业局 新平县教育局 新平县文化广电和体育局 新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新农通〔2018〕14)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抓好新平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全面按期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各项工作任务。请乡农经中心及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关系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成败。各村(社区)、乡农经中心、财政所、平掌国土所、水管站、林业站、小学、文化事务中心、平掌卫生院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由乡人民政府牵头实施,安排部署各村(社区)、乡农经中心、财政所、平掌国土所、水管站、林业站、小学、文化事务中心、平掌卫生院开展具体工作。望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乡人民政府抽调业务骨干、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如期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任务。 二、工作重点 (一)明确清产核资登记时点及完成时限。本次清产核资登记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清产核资工作于2018年3月开始,到2018年9月30日结束。对十个村(社区),116个村(居)民小组开展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做好资产清查核实和数据填报工作。 (二)明确清产核资对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对象是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小组及所属企业。 (三)明确清产核资范围。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范围包括: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 (四)明确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2018年6月底前完成)。根据中央、省、市、县《通知》精神及有关政策要求,联文下发《新平县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 2.实施阶段(2018年9月底前完成)。乡人民政府成立清产核资领导小组,清产核资工作要严格按照农业部等九部委下发《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要求,指导村、组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查实集体资产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如实登记《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确保数字真实准确,为股权量化提供可靠的数据依据。清查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得到群众认可。要依据清查结果及时调整、补充完善“三资”管理系统数据。乡镇(街道)农经中心及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填报工作,校验核对数据,经确认无误报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连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总结,各村(社区)于2018年7月30日前通过书面表格和电子文档的形式上报乡“三资代管服务中心”各一纷。 3.总结阶段(2018年9月底前完成)。县农业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针对清产核资中发现的问题,健全完善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编写全乡清产核资工作总,与资产负债汇总表和资源性资产清查登记汇总表一并上报县“三资办”。 三、加强宣传培训 乡农经中心要加大培训力度,做好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熟练掌握业务知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微信等各种媒介,广泛宣传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要用群众听得明白的语言,做好有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动员广大农民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清产核资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大问题查处力度 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对没有登记入账或者核算不准确的,要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有关规定及时登记入账或者调整账目;对长期外借或手续不完备的,要清理收回或补齐手续;对侵占集体资金和资产的,要如数退赔,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健全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针对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健全完善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资产清查和定期报告等管理制度,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联系人:罗绍平、李国富、罗世福、李汉文 电话兼传真:0877-6282137 平掌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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