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是各种宴请、聚餐、药膳进补的高峰期,为防止各类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预防药膳中毒。草乌、附片等是毒性较强的中药材,任何单位或个人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草乌,不得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严禁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加工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售以草乌、附片等为原料的食品。严禁聚众或集体食用加有草乌、附片等毒性药物原料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他食品。不提倡家庭加工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原料的食物。 二、预防东北油豆中毒。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农村自办宴席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东北油豆,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东北油豆采购关,建立和掌握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彻底煮熟、煮透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家庭要谨慎购买、加工、食用东北油豆,加工煮食时,要煮熟煮透,切忌急火短时嫩炒,严禁凉拌食用。 三、预防甲醇中毒。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白酒并索要票据,不要购买饮用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假酒和劣质酒中含有高浓度的甲醇),同时饮酒要适量,如果饮酒后出现身体不适,要及时就医治疗。农村自办宴席等群体性供餐,提供的食品特别是白酒要认真查验,严防误将甲醇(甲醇燃料)、工业酒精等非食用原料当散装白酒饮用。食品和非食品要分开存放,洗涤剂、消毒剂和液体、固体燃料严禁存放在食品处理区,应放置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并有明显标识 ,避免误将甲醇当食用酒食用、误将外用药酒当食用酒食用的事情发生。 四、安全吃火锅。火锅是冬季受欢迎的餐饮方式,由于火锅菜品多是生品上桌,很容易由于操作不当造成食物中毒,因此无论是在家里或是到外面吃火锅,要注意菜品的选料要新鲜、卫生,各种菜肴应煮透再吃,盛放生熟菜品的器皿要分开,每次添加汤汁后要待再次煮沸后再继续煮食,要注意均衡饮食,不宜过量进食胆固醇含量较高的动物内脏。 五、预防旋毛虫疾病。接近春节,我县群众杀年猪、亲朋好友聚会等聚餐增多,少数群众有食用未经加工煮熟生猪肉的习俗,农村自己宰杀的年猪多数未经过检验检疫,若食用了含有旋毛虫的生肉,极易感染旋毛虫疾病,导致生命危险。严禁聚众或集体聚餐时食用生肉、肝生、红肉等高风险食品。 六、加大对农村自办宴席等集体聚餐的监管力度。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云南省食品农村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要求,严格承办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和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指导人民群众科学烹饪、合理膳食,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的登记备案和安全指导,落实好食品留样制度,每份留样不少于150克,留样时间48小时,防止各类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七、预防四季豆中毒。生的四季豆(刀豆、芸豆、扁豆等)中含皂甙和血球凝集素,彻底加热可破坏这两种毒素。如果加热不彻底,尚有毒素留存,就会中毒。家庭食用四季豆要充分加热,彻底炒熟,四季豆由硬挺变柔软,由鲜绿变暗绿,没有豆腥味后方能食用。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和集体聚餐不得加工食用四季豆。 八、预防马铃薯中毒。马铃薯(俗称洋芋或土豆)中含有一种叫“龙葵碱”的毒素,彻底加热可破坏这种毒素。但皮肉发绿或发芽的马铃薯中毒素含量高,所以不能食用发芽或发绿的马铃薯。 
广大人民群众,若不慎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以免延误病情;同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予以保存,并保护好现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漏报、迟报。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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