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群众合法的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新平结合区域实际,采取五项措施,妥善处置环境信访案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环境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建立起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环境监察大队分工落实,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的工作机制。
二是积极畅通接访工作渠道。加强环境信访热线管理,严格遵守环境信访的有关程序,落实接访、处置、回复时限和监察、监测等部门联动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各类信访案件。截至目前,新平县环境监察大队共处理环境信访事件20件,信访答复处理率为100%。
三是加强重点信访案件的包案和回访制度。对影响较大的重点环境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对容易产生环境纠纷的企业和地方不定期组织排查,对已结案的信访案件实行“回头看”,做到落实到位,消除隐患。
四是强化企业日常环境监管。强化对重点排污单位的日常监管,对企业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动态检查,严防企业出现偷排、漏排和超排等环境违法行为。
五是实行环境信访报告制度。对重点环境信访件严格按照规定向上级环保局和同级信访部门报送环境信访情况。定期向单位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环境信访登记及调处情况,分析环境信访动态,提出信访解决方案的建议对策。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