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被列入全国第二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享受“八优先”政策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6-12-26 14:12   点击率:7打印】【关闭

新平县被列入全国第二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享受“八优先”政策

 

近日,新平县被列入全国第二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享受“八优先”政策,县内旅游产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全域旅游是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模式。是将特定区域作为完整旅游目的地进行整体规划布局、综合统筹管理、一体化营销推广,促进旅游业全区域、全要素、全产业链发展,实现旅游业全域共建、全域共融、全域共享的发展模式。

今后,新平县旅游发展将享受“八优先”政策,具体为:优先纳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内投资支持对象;优先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优先纳入旅游投资优选项目名录;优先安排旅游外交、宣传推广重点活动,纳入国家旅游宣传推广重点支持范围;优先纳入国家旅游改革创新试点示范领域;优先支持A级景区等国家重点旅游品牌创建;优先安排旅游人才培训;优先列入国家旅游局重点联系区域。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人:政府办
上一篇:新平县三着力做好创业促进就业工作
下一篇:新平县多举措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