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平县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6-12-26 10:12   点击率:8打印】【关闭

云南省新平县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

新平县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做好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等五个方面的工作。

新平县委、县政府充分认识到,人民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建设“健康新平”对新时期卫生计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十三五”期间,新平县将着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医疗服务、健康养老、健康保险、中医药医疗、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人力资源保障、健康产业基础、健康旅游9大产业的发展,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

一是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二是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医疗机构,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三是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在制定医疗卫生和养老相关规划时,给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留出空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五是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提高综合医院为老年患者服务的能力。探索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工作机制,引导居民优先到当地医疗机构就诊。

2020年,新平力争县、乡、社区医疗卫生人员总量达到700人以上,卫生技术人员大专以上学历达85%,培养60名住院医师、24名全科医师、36名公共卫生医师和12名卫生监督管理人才。每个乡镇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2名以上执业医师和1名全科医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结构合理;乡村医生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乡村医生职业资格;基本满足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养老、妇幼保健服务和“小病在基层”的需求。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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