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权益问题不容忽视 新平县六个方面措施抓实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新平县通过六个方面措施抓实“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老年人投保19434人,占全县老年人口38562名的50.4%,超出市下达15%目标任务数的35.4个百分点。
一是协同配合,成立领导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和指导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6〕32号)和《关于开展“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玉老龄办〔2016〕6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全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民政局长、中国人寿新平县支公司经理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老龄专干、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领导上确保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实施、指导、督导和协调工作。
二是制定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在落实好市老龄办《关于开展“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新平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新平县实施“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方案》,明确了工作开展的时限,细化了目标任务和工作步骤。
三是提高认识,注重培训工作。为有效推进全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工作,新平县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确保工作任务明确、流程熟悉,业务精细。
四是深入宣传,营造工作氛围。采取电视、宣传栏、宣传画以及微信等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讲透险种条款,讲明责任利益,切实增强了老年人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营造了政府扶持引导、社会力量关爱帮助、个人积极投保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是积极争取,出台福利政策。除市级全额出资对全部农村“五保”老人和城市“三无”老人统一投保外,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新平县发挥好财政资金作用,为特殊困难老年群体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进行补助,由县级对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进行补助,每人补助30元,个人自费20元。截至目前,共有2121名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受到了政府补助,补助金额达63630元,完成了预补助人群4385人的48.4%。让特殊困难老年群体享受到了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及大地推动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六是提高要求,制定激励措施。按照《玉溪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新平县结合实际情况,把中国人寿公司给予的奖励变更为按照每份2元的标准分别拨给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作为老龄工作经费;对于按全县收起的总额度奖励部分,工作结束后按照各乡镇(街道)的工作推进情况评定等次后奖励给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