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四举措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为切实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全县师生饮食安全,新平县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学校食堂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实行责任“上墙”。各学校均设置《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公示栏》,做到学校主体责任、监管部门监管责任明确到位。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督,重点检查各学校食堂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等情况;特别是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制作加工过程,食品添加剂采购、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进行检查。 三是开展联合检查,确保各项措施标准落实到位。年初以来,对县域内151个学校校点、146个学校食堂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新平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实现了5个“100%”。1.学校食堂持证率100%。146所学校食堂全部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食品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2.学校食堂量化分级覆盖率100%。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要求,全面开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动态等级评定工作,量化评定146户,完成量化分级146户,其中A级3户,B级143户,并纳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3.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100%。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社会监督,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加工操作行为,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在全县中、小学、托幼机构(民办幼儿园达80%)食堂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4.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参保率100%。为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利益,全部学校食堂均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5.学校食堂检查覆盖率100%。 四是开展学校食堂安全培训工作。年初以来,共举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会1次,全县中小学分管安全副校(园)长、安全专干、食品安全管理员以及民办幼儿园园长共计151人参加培训。培训结合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和危害,详细讲解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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