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金融部门“四个着力”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为贯彻落实市、县“争先创优跨越发展”大讨论、大行动的决策部署,新平县金融部门不断创新金融服务,切实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采取“四个着力”助推地方经济跨越发展。 一、着力解决重点企业资金需求。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对市场占有率较高、竞争优势强和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骨干企业,通过收回再贷、再融资、期限品种调整、承贷主体调整、贷款定价调整、贷款重组等手段,帮助企业化解风险,渡过难关。新平县制定出台了《新平县规上工业企业转贷资金管理办法》,由县财政安排5000万元作为企业调头资金,支持和帮助规上工业企业加快发展,降低融资成本,解决生产经营中出现的资金短缺等问题,助推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截至6月底,帮助特行果业、鲁奎山水泥等5户企业成功调头到期贷款资金2960万元。 二、着力优先安排“三农”信贷投放。加大对高原特色农业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创新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着力推进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权证作抵押的贷款业务。截至目前,已发放承包土地流转经营权和经济林木权两权抵押贷款4笔,金额1872万元。富滇银行玉溪分行推出“金果贷”,农业银行新平支行推出“养殖贷”,积极帮助涉农企业解决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截至2017年6月底,全县涉农贷款余额496388.5万元,比年初增加25220.7万元,增长5.35%,比上年同期增加64566.8万元,增长14.95%。 3.着力保障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紧紧围绕“三个不低于”目标,强化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帮助企业转型升级。云南红塔银行新平支行设立小微企业贷款服务部,负责小微企业贷款专项事务,为企业量身打造融资品种,推出“助保贷”“银税贷”“园保贷”“流水贷”等产品,积极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截至2017年6月底,全县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83483.6万元、同比增1.74%,比年初增加19887.1万元、增长12.15%。有4277户小微企业向驻新各家银行申请贷款,获得贷款额124,373.2万元,申贷获得率达99.97%,比上年同期增加58886.6万元,获得率上升0.47个百分点。 四、着力推动民贸企业优惠贷款工作。对已列入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名单的民品定点生产企业建立档案,重点监测企业生产经营、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和财政贴息等情况。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民族宗教、财政部门、承贷银行、企业的信息交流,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6月末,全县民贸民品企业共有35户,有22户获得银行贷款支持,1-6月共获得贷款5410万元,6月末民贸民品贷款余额103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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