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多措并举抓好法律援助工作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11-24 19:11   点击率:53打印】【关闭

新平县多措并举抓好法律援助工作

 

新平县立足实际,多措并举抓好法律援助工作,2017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5件,接待来访群众294人次,为当事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435.5万元。

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全县现有2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1个移民法律服务办公室,45名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在123个社区(村委会)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聘请了123名法律援助联络员。形成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移民法律服务办公室)、律师事务所为骨干,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体系。

二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对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管理,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最大限度扩大援助覆盖面,始终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原则,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老弱病残、农民工、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和低收入困难群众。2017年办理的175件法律援助案件,涉及农民工52件、残疾人15件、未成年人56件、老年人28件、妇女21件。

三是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综治维稳宣传周、“3·8”妇女维权周、“文化科技卫生下乡宣传活动”、“3·15”消费者权益日、“6·16”安全生产宣传日、“6·25”土地日、“6·26”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宣传车、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监所等活动,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提高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截至目前,宣传法律援助知识1场次,举办街头法律咨询活动3次,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发放《新平县法律援助典型案例》、《新平县法律援助指南》和《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手册》50000余份。

四是落实案件质量评审工作。对2016年所承办的245件法律援助案件严格按照《云南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查。坚持“四统一”原则,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批和指派环节的管理,公开办案程序,强化服务规范,把好案件质量关。

五是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新平县首次把法律援助公益岗位纳入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项目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新招录27名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公益岗位人员充实到法律援助中心和12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

六是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补助标准。自2016年起,刑事案件补助600—1000元/件,民事代理案件补助2000元/件,非诉讼调解案件补助600元/件,此举进一步提高了办案律师的援助积极性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2012年至2017年合计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助6253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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