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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烤烟中心工作,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做好涉烟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全力维护烤烟工作秩序,确保全县烤烟工作正常进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服务烤烟生产。成立新平县司法局服务烤烟生产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处、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分别在烤烟育苗、种植和收购阶段负责涉烟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涉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为烟农提供所需法律服务。 二是加强宣传力度,解读涉烟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群众赶集日、深入村组召开群众会、烤烟技术培训会和深入烟点等时机,采取设置咨询点、播放广播、发放宣传单、粘贴标语、刊出板报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广角度多领域地开展《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合同法》、《种子法》、《烟草种子管理办法》宣传,全力做好服务烤烟生产工作,为依法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营造法治氛围,使广大烟农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种植烤烟、按合同收购。出动宣传车辆82辆次,出动宣传人员814人次,开展法制宣传244次,播放广播71次,刊出板报26期,发放宣传资料23572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30人次,编辑服务烤烟生产专刊7期,上报宣传图片45张。 三是加强排查化解,妥善处理涉烟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切实做好烤烟生产收购期间的涉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种烟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员积极深入烤烟生产一线,及时排查化解涉烟各类矛盾纠纷,开展涉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排查及时,调处到位,各司法所在各烟叶收购站(点)设立调处点,对烟叶收购环节中出现的矛盾纠纷进行化解和调处,坚决把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大的群体性涉烟事件,成功调处化解涉烟矛盾纠纷14件,有力维护了烤烟生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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