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老厂司法所、老厂乡林业站及罗柴冲村调解委员会相关人员,成功化解了一起山林权属及补偿款分配纠纷。
纠纷因罗柴冲村委会小田房9组普某华家在鱼味果林地的四至线与罗柴冲小田房9、10小组在鱼味果林地的细至线不明确引发,老厂司法所、老厂乡林业站及村调解委员会组织当事人进行多次协商调解未果。10月20日,老厂司法所、老厂乡林业站及罗柴冲村调委会再次组织当事人普某华及小田房9、10小组村代表进行调解并到现场勘查认界,通过调解人员提出多个解决方案进行协商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下最终达成如下协议:一、普某华山林四至界限:东至横山水库易桩梁子;南至地脚放水沟;西至鱼味果云盘地梁子;北至干沟。二、9,10小组集体四至线界限:东至丫口小路;南至公路;西至太桥村云盘田地边;北至太桥村云盘田地边。三、横山水库山林征地补偿款分配:补偿款平均分三份,9,10组集体占2/3,普某华占1/3。四、在鱼味果争议地内原有的竹棚不属于普某华的,竹棚权属人按罗柴冲村委会村规民约规定来执行。纠纷的成功调解,增加了群众对基层调解工作者的信任,增强了群众的法法治念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识,也增强了基层调解工作者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