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简报
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做人民群众的“连心会”“帮民会” ——新平县司法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新实践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和完善我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信访问题中的重要作用,县司法局与县信访局建立访调对接机制,积极筹建人民调解驻信访部门工作室,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2018年8月,县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成立,人民调解参与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开启了新征程。 一、取得的成效 自信访事项人民调解会成立以来,共受理信访事项纠纷18件,调解成功14件。其中,合同信访案件10件,损害赔偿信访案件2件,土地承包合同信访案件1件,房屋宅基地纠纷1件。调解成功率达77.78%。共涉及群众447户,涉案标的达2442391元。一件件陈年老案息诉罢访,为包案领导分忧,为群众解难,为信访部门减压,上百个家庭得以安居乐业,被当事人称之为人民群众的“连心会”、“帮民会”。 二、经验及做法 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是前提。县委县政府政治站位高,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始终把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作为有效化解信访案件的有效偿试,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政法工作副县长为组长,县信访局、司法局、财政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司法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司法局。 二是机构健全是保障。成立由县人民政府聘请信访局原退休副局长李江萍为主任,政府购买公益岗位人员方丽为副主任,由新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新盛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处公证员、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信访局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悬挂标识标牌、工作流程、工作制度,配置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必要的办公设备,确保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三是完善的激励机制是动力。为激发内生动力,新平县根据司法部、司法厅关于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会议和文件精神,并结合新平实际,制定出台《新平县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试行)》(新政办发〔2018〕11号),明确由县人民政府聘请和政府购买人员共2人作为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日常事务,并给予报销日常下乡化解纠纷费用。二是明确奖励机制。对调解员调解成功,并按要求建立人民调解文书的信访案件,实行“以案定补”补助机制,将案件分为一般案件、复杂案件、重大凝难案件,分别给予3000元、6000元、9000元的补助。2018年8月至11月,县访调委调解成功信访事项纠纷4件,经县司法局审核确定:一般信访案件为1件、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为3件,兑付补助资金30000元。2019年上半年,县访调委成功化解信访事项纠纷10件,经县司法局审核确定:复杂信访案件为5件、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为5件,准备兑付补助资金75000元。激励机制的建立,充分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一些群体性上访、缠访而符合人民调解的老案积案得到有效化解。 四是队伍素质是关键。新平县信访事项人民调解会具有一支政治素质过硬、法律素质过硬、群众工作基础过硬、敬业精神过硬的队伍。特别是调解主任李江萍,作为原信访局副局长岗位退休干部,具有丰富的信访工作、群众工作经历及经验,具有勇于担当、公平正义、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工作中能够广泛深入群众,近距离倾听当事人的心声,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和接纳,对准确把脉,找准纠纷的症结和突破口,拟定或调整调处方案,终把思想工作作为调解纠纷的先导,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当事人的思想引导到最佳结合点,促成当事人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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