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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下午,云南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检查组第一组对我县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工作。省检查组一行通过听取汇报、检查窗口单位、查阅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县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具体做法和工作成效。 
汇报会首先由县司法局局长李永安对我县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进行汇报;其次分别由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戛洒镇人民政府依次进行汇报;最后省检查组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并对行政执法具体工作中存在的普遍问题作了指导。 
会后,检查组先后到戛洒市场监督管理所、戛洒派出所和戛洒镇曼哈社区三个窗口单位进行现场查看,并查看了相关视听资料。检查组指出,新平县在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有不足之处,希望我县继续探索创新,按照上级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提升执法能力,规范档案管理,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责任落实。 县司法局局长李永安表示,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按照省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存在的短板、差距和不足进行分析研究,认真整改落实,切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迈上新台阶,努力开创全县新时代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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