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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近日,水塘管理所对全镇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包括:是否落实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开展了食品安全自查,是否落实学校食堂防止食物中毒的“四个严禁和一个留样”要求(即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及野生菌、野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各类学校食堂早餐使用隔夜饭菜;学校食堂是否按要求食品留样,留样的标准和样品保存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落实了采购食品及原料、索证索票和记录台账及相关管理制度;是否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内容。 检查中发现,部分学校存在紫外线消毒无记录、备餐台紫外线灯损坏、下水道防鼠栅栏损坏等现象,检查人员给予了现场指导,并要求限期整改。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车辆3辆次,检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16家,下达监督意见书16份。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强化了辖区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减小了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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