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领导非常重视节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把节前和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开展节前烟花爆竹市场监管情况 2月9日,县安委会召开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会议,10日至14日期间,我局抽调三名执法人员配合县安监、公安、住建、消防、发改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节前烟花爆竹市场联合执法检查。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由县安委会牵头,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30余人,分三个组开展排查检查,共排查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个,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89个,共查出安全隐患90条,责令当场整改90条,下发检查记录68份,下发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2份,查获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案件2件,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2件,涉案金额2万余元(案件统一由县安监部门立案查处)。 二、开展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市场监管情况 2月15日至22日,我局按照《玉溪市工商局关于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和玉溪市安委办《关于玉溪市通海县“2•15”烟花爆竹燃爆事故的通报》及相关要求,为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及时安排节日期间的值班人员开展了以各乡镇所属辖区为责任区的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收到了显著效果。2月16日至18日,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值班人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连续三天对各所辖区内的经营户进行全面的检查,做到一户不漏。据统计,在全面检查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41人次,检查经营网点231户次(其中,县城60户次、戛洒36户次、漠沙36户次、扬武12户次、者竜12户次、新化12户次、老厂9户,水塘21户次、平掌15户次、建兴18户次),查获安全隐患出29条,责令当场整改29条,确保了全县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市场的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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