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队、所: 根据《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普洱茶放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玉食药监办〔2018〕88号)文件,持续开展“普洱茶放心消费”专项行动,推动实现普洱茶“原料可溯、产地可查,标识明晰、品质保证,市场规范、消费放心”的工作目标,促进普洱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新平县普洱茶市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围绕普洱茶生产、流通各环节,采取质量安全严格监管、经营销售溯源查处等方式,实施有效监管。 (一)以食品安全标准实施为重点,严格监督检查,构建质量可靠、安全放心的普洱茶市场 1.强化茶叶初制所监管。实施茶叶初制所登记管理,督促其建立鲜叶进货、初制茶销售台账,实现原料来源、产品去向可追溯。 2.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普洱茶生产加工者重点检查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产品的标识标注情况等。对普洱茶经营者重点检查经营条件、进货查验、标签标识、经营过程控制、销售台账记录等。 3.强化原料、成品及市场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以春、秋两季为重点时段,加强对茶叶初制所和生产企业原料的监督检查,结合国家、省、市监督抽检任务,全县每季抽检茶叶原料(鲜叶或毛茶)不少于2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不得用于加工。根据每年茶叶生产企业申请取得普洱茶标志情况,结合年度抽检计划,对本辖区内生产企业的普洱茶产品进行监督抽检。以茶叶批发市场、零售市场为重点,开展茶叶销售市场监督检查,全县每年抽检普洱茶产品不少于3件。 (二)以案件查办为抓手,严打假冒侵权等违法行为,构建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普洱茶市场 1.着力整治假冒产地、古树茶行为。严厉查处伪造产品产地、 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虚假标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等违法行为。 2.着力整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以销售普洱茶的电子商务平台和自建网站经营者等为重点,加强网络销售普洱茶的监测监管。严厉查处伪造企业名称、冒用其他企业名称的非法主体网站,严厉查处虚假宣传、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 (三)以信用监管为手段,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构建诚信经营、失信惩戒的普洱茶市场 1.实施信用监管。严格落实《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加大对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力度,依托各单位官方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普洱茶生产、经营市场主体的产品监督抽检结果、行政处罚、日常抽查检查结果等相关信息,严重违法者列入“黑名单”管理。 2.强化行业自律。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诚信体系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促进企业规范生产、诚信经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在标准制定、实施和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名优产品推荐以及行业监督等方面,促进行业自律。 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 12331 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办理涉及普洱茶的投诉举报,强化跟踪督办;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强化社会共治。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股、室、队、所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推动推动云茶产业绿色发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重要举措。作为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普洱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加强案件查处,严打违法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快、从重、从严实施行政处罚,督促企业认真分析问题原因,进行整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采用多种渠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普洱茶相关法律法规及知识;组织新闻媒体现场采访、开设专栏等方式,大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目标、重点和成效,引导促进普洱茶健康消费、放心消费。 (四)加强信息报送,展示工作成效。各监管所要及时总结梳理开展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发现的突出问题、案件查处情况和工作建议等,每年12月17日前向县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报送。联系人:王美荣,联系方式:18087774114。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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