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6-05 09:06   点击率:151打印】【关闭

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云市监办函〔20191号)和《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玉市监办〔20204号)要求,结合《新平县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制定了《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

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县委县政府提升我县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股室、队、所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日常监管方式,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加快健全我县市场监管领域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努力优化我县营商环境。

二、统筹制定抽查计划,科学组织实施

《抽查工作计划》属县局各业务股室制定的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各股室、队、所在要确保完成省局、市局安排抽查工作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充分整合日常监管任务,对随机抽查事项涉及的监管领域,原则上不再部署专项检查和“全覆盖”式巡查,避免重复多头布置,切实减轻基层和企业负担。

各股室、队、所要按照省局和市局《抽查工作计划》的安排逐批次抽取检查对象和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根据监管实际采取现场、书面、网络、委托专业机构等方式开展检查,在任务执行时间段内,不同计划任务抽取同一检查对象的,应该对相关任务进行整合,由任务执行部门一并实施。除依法依规不适宜公开的情形外,各股室、队、所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抽查系统,对非市场主体的抽查检查结果要在部门网站上向社会公示。

三、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县局各业务股室要严格按照抽查工作计划对应的抽查项目和检查事项,及时制定符合实际、便于操作的具体工作方案、抽查工作细则,切实加强业务培训指导,有序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确保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落实到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省局、市局各业务科室分配的抽查任务,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加强督促指导,突出工作实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国务院确定的重点督查事项,各股室、队、所要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县局将按季度对抽查计划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适时开展调研,对未按时开展或未按时完成年度抽查计划的将按程序下发督办通知。县局各业务股室要对本业务口抽查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全程指导督促。

各所在抽查检查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县局各相关业务股室联系。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任务时间

牵头部门

协同部门

抽查类别

检查对象

抽取方式

实施检查层级

检查方式

待抽查对象                         总户数

抽查比例

预估抽查户数

备注

1

新设企业和失信企业登记信息和公示信息抽查(一季度)

20201-3

信用监管处


登记事项检查

1.重点检查2019年新设立的市场主体;2.重点检查被列异列严的市场主体。3.2019年被一般程序立案处罚的企业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分派至省、州(市)、县(区)

省、州(市)、县(市、区)分级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

 

1.2019年新设立企业约323户,个体约3414户;2.被列异列严企业约93户,个体约952户;3. 被立案处罚企业约18

1.2019年度新设立企业的5%,个体2%2.被列异列严市场主体的1%3.被立案处罚企业的5%

1.企业约16户,个体约68户;2.企业约1户,个体约约10户;3.企业约1户;合计约:企业18户,个体78户,共计:96



公示信息检查

未年报企业登记信息和公示信息抽查(二季度)

20204-6


登记事项检查

重点检查未报送2019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

未年报市场主体企业约2859户,个体约19461

未年报市场的3%

企业约86户,个体约584户,共计:670


公示信息检查

企业登记信息和公示信息不定向抽查(三、四季度)

20207-10


登记事项检查

一般检查20191231日前设立市场主体

全省存续的企业约3072户,个体约21431

企业2%,个体1.5%

企业约61户,个体约322户,共计:383


公示信息检查

2

直销行为检查

20201-12

新平县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

各市场监管所

重要变更、直销员报酬支付、信息报备和披露的情况检查

直销企业

在滇直销企业分支机构全覆盖

省局联合昆明市局开展适时检查、其他州(市)自行安排对直销企业专卖店、服务网点实施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

13家在滇直销企业

100%

13家在滇直销企业全覆盖

3

教育收费行为检查

20203-9

新平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各市场监管所

价格行为检查

辖区内公办、民办大、中、小学、幼儿园

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机关抽取检查对象

省、州(市)、县(市、区)分级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现场检查

全县教育收费38

50家以内的按10%抽取且抽取家数不低于1家;50—70家的按5%—8%抽取;70家以上的按3%—5%抽取

4


医疗服务价格行为检查

20202-8

各市场监管所

价格行为检查

辖区内医疗服务机构

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机关抽取检查对象

省、州(市)、县(市、区)分级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现场检查

全县医疗服务价格行为19

抽查比例不低于10%,原则上随机抽取2

2

国有景区价格行为检查

20207-9

各市场监管所

价格行为检查

辖区内国有景区

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机关抽取检查对象

省、州(市)、县(市、区)分级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现场检查

全县国有景区价格收费9

50%比例抽取且抽取家数不低于1

2

4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20204-11

新平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各市场监管所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经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分派至州(市)、县(市、区)进行检查

州(市)局、县(市、区)局按登记机关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0

100%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0


5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2020731日前

新平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各市场监管所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企业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分派至州(市)、县(市、区)进行检查

州(市)局、县(市、区)局按登记机关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现场检查

全市拍卖企业3

40%

抽查拍卖企业约1


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2020731日前

各市场监管所

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企业、

个体工商户

全省文玩、古玩、文博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预计1998

40%

抽查企业、个体工商户预计799

6

广告行为检查

20204-9

新平县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

各市场监管所 

广告发布登记情况的检查

广告发布登记单位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分派至州(市)、县(区)

按登记机关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现场检查

广告发布登记单位约10

省级、昆明市级广告发布登记单位的10%,其余州市广告发布登记单位100%

广告发布登记单位约10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近三年申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企业

按监管单位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近三年申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企业约200

10%

近三年申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企业约20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

按监管单位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约2297

1%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约23

7

生产领域产品(总局、省局重点监管目录)质量监督抽查

20203-12

新平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流通股

各市场监管所

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

由省局统一组织、检验机构抽取检查对象,州(市)、县(市、区)配合

省局、检验机构、州(市)局、县(市、区)局按登记机关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抽样检测

获证企业约33

正常状态企业的5%(获证企业)

企业约2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各市场监管所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获证企业约0

企业约0

8

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20201-12

新平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流通股

各市场监管所

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一般风险食品生产企业

州(市)局抽取检查对象

州(市)局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现场检查

一般风险食品生产企业23

5%

一般风险食品生产企业1


食品生产企业有因检查

20202-12

各市场监管所

食品生产企业有因检查

高风险和问题线索食品生产企业

省局抽取检查对象

省局抽取,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现场检查

高风险和问题线索企业约3

10%

企业约1

9

食品经营许可资质(一季度)

20201-3

新平县市场监管局餐饮股

各市场监管所

食品经营许可资质检查

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单位

省、州(市)、县(市、区)随机抽取

 

省局、州(市)局、县(市、区)局按登记机关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

 

餐饮服务单位约 1349

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单位大于或等于5%

餐饮服务食品经营68户餐饮单位


特大型、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监督检查(二季度)

20204-6

各市场监管所

对特大型、大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新设立的特大型、大型餐饮服务单位

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大型餐饮服务单位17  

特大型、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大于或等于5%

餐饮服务大型餐饮企业1

在网络第三方平台运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实体店及资质(三季度)

20207-9

各市场监管所

在网络第三方平台运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实体店

重点检查在网络第三方平台运营的餐饮服务单位

在网络第三方平台运营的餐饮服务单位

在网络第三方平台运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大于或等于5%

在网络第三方平台运营的餐饮服务单位15

各市场监管所

在网络第三方平台运营的餐饮服务单位资质

10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

20201-11

新平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流通股

各市场监管所

食品抽检

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食品

由州(市)、县(区)、所市场监管人员随机抽样

州(市)局、县(市、区)局、市监管所

随机抽样

 

 

完成国抽监督抽检,国抽风险监测;省抽;市抽169批次。(按总局计划安排实施)


11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

20201-12

新平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流通股

各市场监管所

1.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2.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监督检查

1.一般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主体;2.重点检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主体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分派至省、州(市)、县(市、区)

 

省局、州(市)局、县(市、区)局按登记机关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

1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主体约675家;2.农产品批发市场约0

5%

1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主体约33家;2.农产品批发市场约0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20201-12

各市场监管所

校园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5%抽取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

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约181户(动态数字)

5%

获证校园及周边经营户9

各市场监管所

高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风险等级为B、C、D级的食品销售者1%抽取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

风险等级为B、C、D级的食品销售者约为454

1%

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等级为B、C、D级的食品销售者4

各市场监管所

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风险等级为A级的食品销售者1%抽取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

风险等级为A级的食品销售者约为444

1%

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等级为A级的食品销售者4

各市场监管所

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50%抽取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约2

50%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1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20201-12

各市场监管所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者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约55

5%

2

各市场监管所

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保健食品销售者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保健食品零售市场主体约268

5%

13

12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20206-11

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监察股

各市场监管所

生产许可证检查(证后监管)

2020531日前获证的许可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通过购买服务由特种设备技术机构具体实施

承担抽查任务的特种设备技术机构随机匹配省局执法(专家)库人员实施检查

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

1家,根据抽取时审批发证机构提供的在许可有效期内的生产单位总数

大于许可有效期内企业的10%

0


20201-12

各市场监管所

特种设备现场使用安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分派至州(市)、县(区)

州市局、县区局随机匹配当地执法(专家)库人员实施检查

现场检查

193

不低于6%

11

13

制造、修理、销售(包括进口)计量器具和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20201-3

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计量标准化股

各市场监管所

制造、修理、销售(包括进口)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1.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2.重点检查计量器具生产企业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并组织实施,相关州(市)、县(市、区)参与

省局组织实施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1.生产企业约0户;2.经销企业约3

1.正常状态生产企业的30%2.经销企业的20%

1.企业约0户;

2.经销企业0


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监督检查和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C标志使用生产企业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20206-10

各市场监管所

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1.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2.重点检查涉及民生计量单位及其经营者

州(市)、县(区)组织实施。由省局统一抽取部分州(市)、县(市、区)检查对象,组织监督检查

州市局、县区局实施检查,省局组织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抽样检查

1.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约500户。2.生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生产企业约28家;3. 区域内监督抽查重点单位约500

1.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的5%2.生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生产企业约5%3.监督抽查重点是区域内单位的0.1%

1.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约10户;2.生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生产企业约2家;3.监督抽查单位约1

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C标志使用生产企业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计量检定机构监督检查

20207-9

各市场监管所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计量检定机构监督检查

法定、授权计量技术机构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并组织实施,相关州(市)、县(市、区)参与

省局组织实施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计量技术机构(单位)2家,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约3

对象机构(单位)的50%;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10%

1家机构(单位);2项计量标准

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20203-6

各市场监管所

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领域

州(市)、县(市、区)抽取检查对象并组织实施

州(市)、县(市、区)组织实施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单位约2

20%

1家单位

能源计量监督检查(含: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和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20206-10

各市场监管所

能源计量监督检查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州(市)抽取检查对象并组织实施

州(市)组织实施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1.重点能耗单位6家;2.涉及能效标识产品的生产企业5家;3.涉及水效标识产品的经销企业5

20%

4家单位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14

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检查

20203-10

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计量标准化股

各市场监管所

自愿性认证活动及结果合规性、有效性的检查

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分派至省、州(市)、县(市、区)

 

省局、州(市)局、县(市、区)局按登记机关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现场检查

 

35个获证组织

2%

1个获证组织


各市场监管所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验检测活动及结果的合规性、有效性的检查

强制性认证获证组织

0个获证组织

20%

0个获证组织

获证产品有效性抽查

各市场监管所

CCC认证产品认证有效性抽查

市场在售CCC认证产品

省局抽取检查对象

省局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20批次(昆明市场主要批发、零售企业抽样)

100%

20批次


各市场监管所

有机认证产品认证有效性抽查

市场在售或获证组织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有机产品认证获证组织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分派至省、州(市)、县(市、区)

 

省局、州(市)局、县(市、区)局按登记机关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产品4批次
8个获证组织

产品比例100%
获证组织比例100%

产品4批次
8个获证组织


其他认证项目的认证有效性抽查

低碳产品认证获证组织

现场检查

0个获证组织

16.7%

0个获证组织

15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一季度)

20201-3

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计量标准化股

各市场监管所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1.一般检查20191231日前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2.重点检查未报送2019年度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分派至省、州(市)、县(市、区)

 

省局、州市局、县区局按登记机关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

 

2019年度未上报统计直报的检验检测机构约0

1.正常状态检验检测机构的25%2.2019年度获证的检验检测机构的100%3.列异列严的检验检测机构的100%4.2019年度统计直报未上报检验检测机构的100%

0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二季度)

20204-6

各市场监管所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1.一般检查20191231日前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2.重点检查被列异列严的检验检测机构。

1.2019年获证的检验检测机构0户;2.列异列严的检验检测机构约0户;3.2019年底共有获得省级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9

9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三季度)

20207-9

各市场监管所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1.一般检查20191231日前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2.重点检查2019年新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3.重点检查被列异列严的检验检测机构。

9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四季度)

202010-12

各市场监管所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9

16

团体标准随机抽查(二季度、三季度)

20204-9

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计量标准化股

各市场监管所

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在抽取时在平台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委托技术机构检查,技术机构检查结论下发至州(市)局

省局、州(市)局、县(市、区)局实施检查

书面检查、网络

 

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约0

5%

团体标准约0

企业标准随机抽查(二季度、三季度)

20204-9

各市场监管所

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在抽取时在平台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企业

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4

8%

企业约1

17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和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20203-6

新平县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

各市场监管所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全省20191231日前已成立的制造业内资外资企业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分派至州(市)、县(市、区)

州(市)局、县(市、区)局按登记机关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现场检查

1.制造业内资企业约2886户;
2.制造业外资企业约29

0.5%

15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全省使用地理标志集体/证明商标企业

全市使用地理标志集体/证明商标企业约30

30%

9

各市场监管所

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全省20191231日前已成立的印刷业内资和外资企业

全省印刷业内资和外资企业约74

5%

4

18

专利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机构

20206-8

新平县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

各市场监管所

代理机构检查

20191231日前注册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机构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专利代理机构由省局组织检查;商标代理机构分派至州(市)、县(市、区)

省局、州(市)局、县(市、区)局按登记机关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玉溪无专利代理机构;商标代理机构21

专利代理机构30%,商标代理机构20%实施抽检

商标代理机构4


19

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6月、8

新平县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督管理股

各市场监管所

化妆品经营的监督检查

从事化妆品经营的单位

由市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分派至各县区

县区局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县区局建立的抽查对象名录库约174

抽查比例不低于5%

9


20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1—12

新平县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督管理股

 

各市场监管所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市局随机抽取企业名单实施检查

市局随机匹配市、县(区)局执法人员实施检查

现场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等

4

6%

1


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单位

各市场监管所

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单位

县(区)局随机抽取企业名单实施检查

县(区)局随机匹配执法人员实施检查

127

6%

8


21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

1—12

各市场监管所

三级医院、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机构,急救中心(站)。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

市局随机抽取企业名单实施检查

市局随机匹配市、县(区)局执法人员实施检查

现场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等

6

每年不少于一次,对整改使用单位跟踪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直至整改到位。

6

涉及使用植入性医疗器械,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需要冷链储运的体外诊断试剂,除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的无菌医疗器械的使用单位,应增加监督检查频次、提高覆盖率。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2017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子目录14中的医疗器械。

各市场监管所

二级医院;民营医院;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急救中心(站);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戒毒中心等)。

县(区)局随机抽取企业名单实施检查

县(区)局随机匹配执法人员实施检查

4

每两年不少于一次,对整改使用单位跟踪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直至整改到位。

4

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

10

抽取行政区域30%以上的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3年内达到全覆盖。

3

村卫生室、诊所(医务室)。

156

抽取行政区域25%以上的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4年内达到全覆盖。

39

22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储存、运输以及预防接种中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1—12

新平县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督管理股

 

各市场监管所

疫苗质量安全检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行政区域内全覆盖

市、县(区)分级实施检查

现场检查

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

100%

1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3

医疗机构疫苗储存、运输以及预防接种中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1—12

新平县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督管理股

 

各市场监管所

疫苗质量安全检查

开展疫苗接种的医疗机构

本行政区域内全覆盖

市、县(区)分级实施检查

现场检查

全县疫苗接种单位约136

100%

疫苗接种单位约136


24

药品零售单位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的检查

2—12

新平县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督管理股

 

各市场监管所

对药品零售单位的行政检查

药品零售单位

由县(区)局抽取检查对象

县(区)随机匹配检查人员

现场检查

全县药品零售单位140

按不低于35%抽取(含年度换证企业)

49


医疗机构购进、验收、储存养护、使用药品的检查

2—12

各市场监管所

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行政检查

医疗机构

由市、县(区)抽取检查对象

市、县(区)随机匹配检查人员

现场检查

全县医疗机构购进、验收、储存养护、使用药品单位179

按不低于35%抽取

63


25

殡葬服务价格行为检查

20204月-7

新平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各市场监管所

价格行为检查

 

辖区内殡葬服务单位

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抽取检查对象

市县(区)分级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现场检查

全县殡葬服务单位6

50%的比例抽取且抽取家数不低于1家。

2


26

转供电收费行为检查

20205月-9

各市场监管所

辖区内规模以上转供电收费主体

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抽取检查对象

市县(区)分级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现场检查

全县转供电收费12

50家以内的按10%抽取;5070家按5%8%抽取;70家以上按3%5%抽取。

2


27

邮政快递末端价格行为检查

20207月-9

各市场监管所

辖区内快递服务企业

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抽取检查对象

市县(区)分级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现场检查

全县邮政快递末端收费13

抽查比例不低于10%,原则上随机抽查2家。

2


28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20204-11

新平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各市场监管所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经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由市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分派至县(市、区)进行检查

县(市、区)局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电子商务经营者4

3%

电子商务经营者1


29

学校食堂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二季度)

4—6

新平县市场监管局餐饮股

各市场监管所

日常监督检查

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餐饮服务经营单位

由市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分派至各县(区)

市、县(区)局按登记机关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现场检查、网络核查

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单位约133

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大于或等于5%

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经营单位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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