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2021年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公示(第七期)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9-07 16:09   点击率:77打印】【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并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规定的程序进行材料初审、现场检查,以下企业符合换发药品经营企业(零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877-7010063

企业名称

经营方式

经营类别

经营范围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新平丹溪大药房

零售

处方药 甲类非处方药 乙类非处方药

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不含血液制品、不含疫苗),中药饮片(仅限经营药食同源及用于保健食品的预包(定)装中药饮片)。 (以上范围含冷藏及冷冻药品)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古城街道民族文化产业园四期四幢**号商铺

刘唐

孔成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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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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