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玉溪市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关于分解2023年市场主体倍增任务指标的通知》(玉促倍增领导小组发〔2023〕1号),按照2023年县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任务指标,为确保今年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任务有效贯彻落实,经领导小组同意,现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至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聚焦我县市场主体总量偏少、结构不优、质量不高的问题,坚持把市场主体培育与抓产业发展结合起来,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让市场主体多起来、大起来、强起来,全力推动市场主体增数量、优结构、强活力,为新平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二、重点任务 (一)稳住市场主体存量 支持各类现存市场主体克服困难,着力稳住存量市场主体,2023年全县市场主体总量要达到4万户以上,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达154户以上。 (二)扩大市场主体增量 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培育引进机制,激励创业创新,2023 年全县市场主体数要净增3494户,其中,企业净增543户(含个转企199户),个体工商户净增2951户。 (三)提升市场主体质量 着力推进市场主体质量提升,提高市场竞争力,2023年全县“四上”企业要达132户、农业龙头企业达47户、高新技术企业达13户、科技型中小企业达84户、外商投资企业(含分支机构)达23户。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站位,落实属地主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聚焦净增市场主体量指标,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千方百计增主体数量、激市场活力、促经济发展。 (二)细化措施,履行部门职能 全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完成市场主体净增指标作为全年重点工作,细化工作措施,聚焦倍增工作的堵点、难点和痛点,创新工作方式,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督促指导,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将工作进程、存在问题、措施、建议等内容于每月25日前报送县倍增办。 (三)精准调度,持续跟踪问效 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培育暨大数据应用平台作用,做到任务明确,适时监测、精准调度,有的放矢、科学施策,有效解决行业企业发展不平衡、乡镇(街道)发展不均衡等问题。 为确保市场主体指标任务全面落实,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月动态通报市场主体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要持续加强跟踪问效,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逾期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将进行通报。 (四)严格考评,强化结果运用 建立健全县市场主体倍增统计监测制度和市场主体倍增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有针对性地查找不足、解决问题、推进工作。 新平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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