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于市场监管职能,勇担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站位,振奋精神,夯实责任,精准措施,确保我局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实际,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学习,强化思想引领 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利用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周一例会学习时间传达学习各类政策法规与文件精神,强化法治建设和思想引领。 局党组在第五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时,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内容,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融合推进,围绕“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法制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制化”思维,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建设一个大市场、实施两个纲要、推进三个监管、强化四个安全,全力打造良法与善治相得益彰的市场监管“名片”,为新平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市场环境。局党组组织召开行政执法培训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解读《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讲解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执法文书重难点,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行行政执法业务研讨。 (二)积极普法,营造法治氛围 一是加强执法资格管理。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通过率达100%,82名正式编制人员,持有执法证人员79名,持证率96%。切实提高了执法队伍的履职能力和综合素养,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市场监管干部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养。 二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我局积极开展“药品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月”、“普法强基专项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医疗器械宣传周”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宣传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5.25爱肤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法律宣传节点,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开展宣传活动、接受群众咨询、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开展普法活动,截至目前已发放宣传资料6110余件,开展宣讲活动35余次,签订责任书112份,进村入户124户,张贴制止餐饮浪费宣传张贴2000张,悬挂宣传布标5条,有效扩大社会宣传覆盖面,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格局。 三是强化普法新途径。加大网络普法力度,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向群众推送法律法规、普法微视频、政策解读等法治建设信息198条,利用政务平台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6件,同时通过云MAS业务平台发送关于诚信经营、制止餐饮浪费、爱国卫生运功7个专项行动、毒性中药材预警、等节令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宣传内容的宣传短信98586条。 四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普法工作。截至目前,立案查处各类民生安全违法案件220件,罚没金额40余万元,其中,一般程序172件,简易程序48件,食品案件122件;药品案件13件(其中3件移送公安机关);医疗器械案件8件;化妆品案件15件;特种设备案件1件;认证认可案件2件,计量案件3件,广告案件5件,质量案件7件,市场主体准入案件17件,消费者权益案件1件,价格案件9件,传销案件1 件,其他案件13件(其中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酒吧消费的违法行为案件7件,擅自销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案4件)。案件涵盖食品安全、化妆品安全、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等直击民生重点领域存在的违法行为突出问题。 (三)完善组织结构,确保执法有力 一是对法治督查反馈问题100%整改到位,紧紧围绕“一规划两方案”部署安排各项法治工作。严格对照《法治新平建设规划(2021-2025年)》《新平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按期完成刚性任务和量化指标情况进行评估和督察。 二是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架构,制定《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并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和学习,按照我局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罗列出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任务分解表。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依据《云南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明确了公示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构建了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机制。 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今年5月23日我局与云南律脉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聘请郭健华、杨强担任我局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充分利用法律专业优势,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对我局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提出有效法律意见和建议。自聘用法律顾问以来,法律顾问共审核合同协议1份,参与行政复议4件、行政诉讼1起。 (四)加强监管力度,筑牢安全底线 一是厘清监管职责,推进综合监管。对于取消审批或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等类事项,逐项研究细化自律准则和标准,强化日常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厘清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防止“自由落体”。在此基础上,围绕监管需求,有效整合所涉监管执法部门,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综合监管制度,加强系统集成,实施监管执法的流程再造,积极打造综合监管模式,形成监管合力。 二是强化信息归集,加强风险研判。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归集公示各部门登记、许可、备案等准入信息和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监管信息,探索实现部门间企业基础信息、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以信息互联共享推动市场监管系统内部业务协同、部门间执法联动和社会共治。强化互联网思维,以“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为支撑,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重要作用,整合监管执法、网络监测、违法失信、投诉举报等相关信息,形成监管大数据,提高大数据分析应用能力,以风险防范为底线,开展对监管风险的多部门联合研判,提高发现、控制和化解风险的能力,提高科学监管水平,推进社会协同治理。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实施联合惩戒。不断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和案件协查移送机制,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实时共享,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探索对特定的“黑名单”市场主体在相关领域的准入环节启动实质性审查,增加失信者进入市场的成本,今年有3户企业受到联合惩戒。 四是建立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提升监管精准性。2023年以来,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企业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年报公示情况将县内5437家企业,35968家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等级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信用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列入重点信用监管范围。围绕加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推动建立健全以“企业自查为前提、日常监督检查为基础、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为重点、专项检查为补充”的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体系,实施不同类别、不同规模食品生产企业的分级分类监督检查,合理配置监管资源。督促食品生产服务企业全面开展自查,对获证食品生产服务企业实施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对重点监管食品生产服务企业开展体系检查,针对突出隐患和行业共性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食品安全重点、难点、堵点问题。 五是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科学制定抽查计划,召开业务培训会议。讲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操作流程,重申工作规范和要求,分析市对县的年度目标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要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创新监管亮点。结合市场监管领域工作实际,统筹协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序组织实施抽查检查。归集涉企信息,夯实信用监管基础。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公示制度,在省级平台统筹建立健全本县各层级、各类型、各领域的监管对象名录库,按照监管类别分别标注,实行分类管理,并动态更新,目前,共录入检查对象名录库:企业7550条,个体46436条,其他组织34条。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标注执法人员库,实现了对执法人员库动态管理,目前,共录入执法人员信息1154条,其中,人员正常在岗1055人。今年第一季度,共制定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数51家,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数14家。 六是创新监管理念,推行包容审慎制度。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平台上发布并实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四张清单”,建立市场主体容错机制,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与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相结合,让执法有温度处罚有尺度。截至目前,共办理行政一般程序处罚案件158件,其中不予处罚案件2件,从轻处罚案件10件,减轻处罚案件146件,免于处罚案件0件,从重或顶格处罚案件0件。在执法监管过程中对当事人主观上无故意和明显过失、客观上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情形依法免予行政处罚,并通过提醒告诫、约谈、责令改正等多种手段,督促及时纠正违法行为,通过包容审慎监管开展柔性执法,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教育、指导力度,使当事人更加认同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加强经营自律,有效减少了行政争议,用有“温度”的执法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七是提高案卷评查能力,强化评查结果运用,评查结果予以反馈并进行通报,我局积极组织案件自评自查活动,共评查171件,其中行政许可案卷23件,行政处罚案卷148件,自评结果全部优秀,积极参与县司法局组织开展的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并选派卢文华同志参与案件评查,新平县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被抽查案卷5卷(行政许可2件,行政处罚3件),评查结果均为优秀。 (六)创新执法,加强执法温度 一是放宽市场准入,转变政务服务模式。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坚持“非禁即入”原则,大力推行“个体智能化审批”、开办企业“一窗通”网上办理模式,设置“企业网上办理专区”、“线下办理专区”、由专区工作人员全程导办、帮办,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规范化。各乡镇(街道)设置市场主体倍增专区,乡镇与县局窗口并联办理,市场主体可在属地取证,解决了群众办事到处找、来回跑、成本高的问题。 二是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取消食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管理。餐饮服务经营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申请在许可证上标注销售类食品经营项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严格落实“双告知”,实行主体承诺制、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三是完善审核机制,实行分类管理制度。通过授权的方式,采取“审核合一”制,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因措施有力,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大众投资创业热情持续激发,全县市场主体增量明显,截至11月21日,新平县共有市场主体41828户,比2022年底净增4685户,完成净增目标3494户的134.09%;企业5437户,比2022年底净增770户,完成净增任务543户的141.80%。个体工商户35968户,较2022年底净增3902户,完成净增任务2951户的132.23%;农民专业合作社423户,比2022年底净增13户。全县“个转企”净增199户,完成净增任务199户的100%,千人拥有市场主体159.18户,比2022年141.47户增加17.71户。新平县市场主体净增任务完成率居全市前列。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情况 新平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继续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主抓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局党组于2023年3月14日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特别是对案件查办、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组织专题研究,由分管领导抓部署,具体股室抓落实,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县会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等方面所提出的要求,利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全体人员例会等,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各种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使干部职工在工作中能够做到依法行政。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业务能力有待提升。部分执法工作涉及的领域多、专业性强、情况复杂,我局的工作人员对业务架构、执法尺度、法律理解等方面研究得不够深入、透彻,部分业务工作没能做到精通,本领恐慌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二)存在散户监管不到位。我局基层所监管的区域大部分为乡镇,乡镇的主要特点就是分散偏远,所以较偏远的部分散户依然是我局监管漏洞。 (三)普法工作方式不多样。在普法工作上,我局普法工作方式还比较少,需要提高创新精神,多通过微视频、微动漫等普法途径提高宣传效果。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法治队伍建设。 全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本局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周一例会会议学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等形式,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基本法律知识和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开展线上线下多形式培训,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加大有针对性的岗位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知识储备,提高专业水平和法治素养,促进市场监管执法工作规范化、合法化。 (二)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加强日常检查和推动跨部门联合抽查,实现日常监管“双随机”全覆盖,加大企业年报和信息公示力度,提升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整体水平。 (三)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继续执行好“三项制度”工作,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依据《云南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明确了公示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构建了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抓手,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水平,树立市场监管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良好形象。 (四)进一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抓好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普法。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清单,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丰富普法宣传内容。抓住“3.15消费者权益日”、“5.25爱肤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和“药品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集中法治宣传活动,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和专题培训、讲座,大力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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