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依职权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第一批)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6-07-09 17:07   点击率:0打印】【关闭

新平晨香小吃店等186家食品经营者

经查,你(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存在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情形,且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我拟依职权进行注销,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日。

公告期内,你(单位)有权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关权利。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法作出注销决定并向社会公示。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桂山街道振新路2号市场监督管理局224

联系电话:0877-7719858

 

附件:拟依职权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名单

附件:拟依职权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名单.xls


 

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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