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运行情况的思考 全面深化改革,建立健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用制度管权、管钱,念好约束权力的紧箍咒,是加强廉政建设、防止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使市场成为公共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因素,让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在阳光下运行的客观要求。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大环境之下,如何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是摆在我们面前值得思考的课题。 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运行现状。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2012年11月5日成立到现在,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一定的成效。一是完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现设立综合股、政府采购股、工程交易股、产权交易股、中介超市信息服务股,核定9名编制人员全部选调到位。二是优化服务环境。交易中心设置专家抽取室、电子监控室、开标厅、评标室和物品展示室等功能场所。实现项目统一进场、信息统一发布、场地统一安排、评标统一监控、专家统一抽取、保证金统一收退。实现交易场所电子监控音视频全覆盖,用科技手段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提高交易准确性和公正性,变“纪律约束”为“科技约束”。三是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健全政府采购、工程交易、综合拍卖、中介超市信息服务、专家抽取的职能职责和服务流程。四是规范评标专家抽取工作。进入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评标专家通过玉溪市专家抽取客户端在音视频监控区进行随机抽取,严格执行专家回避制度,把好专家抽取保密关。 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运行存在的问题。一是当前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存在着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监管缺位、角色错位的现象。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关监督和管理的主要部门有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国土局等,县政务局实施综合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对所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行政监察和执纪监督。当前,由于个别行政部门既是监督主体又是招标业主,存在行业保护、同体监督现象,因此形成主管部门既是运动员也是裁判员的现象。二是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不够规范。围标串标的现象防不胜防,一些投标企业相互串通,骗取中标,挂靠有资质企业投标的现象较为普遍。规避招标现象时有发生,有极少数部门以工程时间紧、赶进度,上级有考核要求为由,将依法应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通过有关特定的关系和程序不进行公开招投标,或以邀请招标代替公开招标。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存在“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现象,招投标成果未能得到切实维护。有的中标人私自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健性工程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形成一些项目高资质队伍中标,低资质或无资质队伍施工,工程质量和进度保障受到影响。三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准化建设有待加强。按照玉政办函【2017】35号文件《关于推进全市公共资源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建设还有很大差距,现有的场地没有设立窗口受理区,带给项目业主、代理公司服务咨询和进场交易带来许多不便。开标区和评标区不能分离,让评审专家和投标人员有机会接触的空间,影响评标结果的公平性。四是人员编制不足。随着简政放权的不断推进,各类交易项目的增加,每个工作人员都身兼几个岗位,既要保证自己手头的工作正常开展,又要及时协助其他岗位顺利进行,制约工作的推进。五是办公业务经费有待增加。公共资源交易已经取消全部项目收费,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印设备、笔墨纸张、饮用水和茶叶全部免费提供,提供优质服务但增加经费的支出。 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运行对策和建议。一是形成运转协调、统一高效的招投标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部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必须围绕“简政放权”进行开展。由于在多年的改革发展中,收入分配、资源利用等各个领域均或多或少形成了一些既得利益群体,越来越多地触及深层利益关系。因此,政府既要简政放权,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又必须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管控,完善协同监管体系,建立场内场外实时监督、线上线下动态管理,招投标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审计监察机关联动,全方位、立体化实施对交易活动的监管。二是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机制。针对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普遍存在的规避招标、围标串标、标后管理薄弱、招标代理不规范、评标专家管理滞后、协同监管力度不足等影响公共资源交易效率的问题,加快构建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机制,建设诚信体系和大数据运营,整合省级和市级平台,形成全省的交易网络,实现全省电子招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的在线运行,倒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和监管质量不断提升。三是强化交易中心服务功能。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业务处理系统,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服务平台,确保各类进场交易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既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又可以避免人为因素干扰,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四是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省、市级文件要求,建立高效服务型的交易平台,还需要增加人员编制,健全股室功能。 (戴荣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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