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集中学习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8月22日下午,新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召开党员干部职工会议,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会议由李运龙局长主持,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会上,政务服务管理局党支部书记方有亮同志原文领学了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通过学习,与会人员深刻认识到,《意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落实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从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工作原则、工作制度、效能建设、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重要措施。 《意见》指出,督促检查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党的决策完善的重要途径,是改进党的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渠道,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党的督促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责任感、紧迫感和担当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着力提高督促检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李运龙局长最后强调,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按照《意见》要求,深刻认识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增强工作部署和责任落实意识。 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总结经验,把握要点,创新方法,切实提高督促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将《意见》精神贯彻落实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新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对大厅工作巡查制度》和《大厅值班制度》两个制度抓实、抓好,把影响落实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抓在手上,抓准思想、抓细要求、抓实工作。二是加强落实措施。要全面总结督促检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同时,又要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进一步完善各种制度,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三是抓好政务服务管理局和两个中心的各项督促检查工作。坚持立学立改,做好各项工作,把《意见》的精神、规定、要求贯穿于工作始终。 (方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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