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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向前航行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我党召开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到“更加自觉地投身改革创新时代潮流,坚决破除一切顽瘴痼疾”,“明确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实现供需动态平衡”,“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增强改革创新本领,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等与我们政务系统职能职责工作相关内容,新平县政务局将以党的十九大报告为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明确方向,理清发展思路,结合实际制定措施,形成今后工作指导意见。 一、实施政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以服务群众和企业为核心,进一步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健全政务服务网络,强化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一是目前我县政务中心办公场地满足不了发展的需要。由于场地受限,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大量公共服务事项未能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部门行政审批股室也未能成建制入驻。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7〕39号)“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内设科(室)成建制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精神,从项目进驻、增强窗口功能、完善平台建设、延伸审批网络等方面强化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运行管理,需尽快解决政务中心办公场地建设问题。二是我县实体政务大厅建设不标准。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110号)文件、省投资项目审批中心《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服务实体大厅智能化设备配置参考目录清单>的通知》(云投审办〔2017〕7号)文件的安排,需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构建“一号一窗一网”实体政务大厅,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三是政务中心工作人员着装不统一。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云政办发〔2015〕69号)文件要求,“工作人员实行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牌上岗”,我县政务中心工作人员一直没有实现统一着装。根据以上文件要求和政策精神,我县需另择地点规范化建设政务服务中心,使用面积不少于7000㎡,设置投资项目审批区、行政审批区、公共服务区、公安工商税务区、不动产登记贷款区、公共资源交易区六个服务区域和办公管理区域,配套叫号等待、自助服务、资料打印复印、ATM存取、信息化培训和视频会议等功能,布置排队叫号、led显示、签证评价等智能系统设备,全体工作人员统一着装规范服务。以通过划拨工投公司闲置国有资产使用权,处置整合现有资源回拢资金装修利用的方式解决政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场地问题。 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110号)、《玉溪市一站式惠民(“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施方案》(玉政办发〔2017〕16号)等文件要求,推进新平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共享,打破“信息孤岛”,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改革创新政务服务模式,提供政务服务一站式办理,建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做到“一号”申办;科学划分服务主题,推动“一窗”受理;畅通政务服务方式渠道,实现“一网”通办。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企业公平营商“创条件”。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话电话会议精神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7〕48号)、《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玉发〔2016〕22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2017年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玉政发〔2017〕41号)文件要求,抓紧落实各项改革措施,着力营造事项流程最简、办理时限最短、政务服务最优、营商环境最好的发展“软环境”,激发跨越发展活力。对上级下放、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到及时承接、取消、调整,已经取消的审批事项政务中心不再出现审批;参与清理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凡未纳入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协调各部门不断扩大审批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覆盖率”,提升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在线咨询服务质量,及时上网公布审批受理、进展情况、办理结果等信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再造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相关工作;实行好“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全程代办、限时办结、一口出件”;按《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实施,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缩小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范围,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放宽市场准入,激发市场活力;坚持从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证照办理、社会保障等事项入手,深入开展简化优化服务改革,大力清理精简申报材料和办事环节,以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为基础,逐步实现办理个人事项“一证走天下”,推行同城通办,规范服务收费,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四、设立“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为加强和规范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创新运行机制,健全服务功能,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7〕39号)文件精神,在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设立“新平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具有投资项目审批权部门的行政审批股室成建制入驻,行政区域内使用政府性资金或企业出资的所有投资项目审批统一在“新平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办理,实行“一窗受理、一窗取件”。高位统筹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工作,县政府成立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和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等涉及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领导小组意见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并联审批联席会议,负责并联审批工作的协调、督办和管理工作。 完成好、实现好以上几项有关工作,从做好政务服务工作自身角度发力,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积极贡献,凝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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