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塘司法所召开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警示教育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全面落实社区矫正教育工作,水塘司法所于12月19日开展了社区矫对象集中警示教育会,有11名社区矫正人员与其监督人参加了这次教育学习会。 此次教育学习会进行了7个议程。一是由新平县司法局副局长对在服刑期间不服从管理规定的矫正人员依法给予警告处分,同时希望每位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管理办法规定,端正态度、认罪伏法、积极改造。二是新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对在服刑期间多次不服从管理规定的矫正人员依法给予撤销缓刑裁定,同时希望每位服刑人员正视自己的身份,遵纪守法,吸取教训,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切勿以身试法,力争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守法公民。三是由司法局姚副局长进行法制教育,并对社区服刑期间日常管理要点进行解读。首先,强调对矫正人员的纪律要求及日常管理规定;其次,对社区矫正的概念、意义作了全面的讲解,并对社区服刑与监狱服刑进行全方位的对比,让矫正对象明白社区服刑条件优良,需珍惜机会,好好改造;再次,要求矫正对象要深挖犯罪根源,汲取教训,改过自新,遵纪守法;然后,对监督责任人的监督责任进一步阐明,要求监督责任人要随时做好监管,明确自己的监督职责,若发现不良表现及时向司法所汇报;最后希望矫正人员增强信心,创业发展。四是与个别监督人谈话,了解矫正人员近期表现。五是与矫正人员交流,掌握矫正人员的思想、生产、生活情况及存在的困难。最后对这次教育学习会进行总结发言,并强调社区矫正的管理规定,要求矫正人员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正视自己的身份,遵纪守法,吸取教训,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切勿以身试法,力争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守法公民。 通过这次集中教育学习会,对不服从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给予警告处分以及现场撤销缓刑裁定,这不仅对每位矫正人员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也进一步增加在社区改造的自觉性,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改造将起到积极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