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和全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增强基层民主自治活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8月14日,水塘镇召开村规民约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工作培训会。 会议指出,开展制订修订村规民约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工作,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依法保障基层群众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益,提升村(居)民男女平等意识的基本要求,是深化法治、德治、自治“三治一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抓手,是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助推中心工作,维护平安稳定的现实需要。 会议强调,各级党组织、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把握原则,强化领导,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执行到位、责任到位。要坚持法治思维,多方征求意见,确保村规民约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合法性。要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发动村(居)民群众共同参与。要坚持问题导向,求真务实,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修订村规民约,选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促进实现村(居)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 会议要求,与会人员认真贯彻会议精神,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稳定有序推进制订修订村规民约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工作开展。要结合本地实际,在之前“村规民约”的基础上,抓好“废、改、立”工作,注重把握工作开展的合法性、广泛性、针对性以及操作性。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强化督促指导,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注重男女平等,体现女性自觉和民主参与的平等地位,圆满完成村规民约修订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