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塘镇文化市场“诚信守法文明经营户”评比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信用体系建设,激励广大经营业主诚信守法经营,增强文明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诚实守信先进典型在创建文明城市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评比活动,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统领,以提高经营户文明诚信守法经营意识为核心,以促进社会信用建设为目标,以推动文明城市和文明市场创建深入开展为重点,引导、督促经营户树立文明、诚信、守法经营意识,为经营户和消费者创建优美环境、提供优质服务、营造优良秩序。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我镇成立评选“诚信守法文明经营户”评比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方 芸 水塘镇党委宣传委员 成 员:万洪伸 镇宣传专干 刘 珊 水塘镇文化事务中心主任 刀文祥 镇综治办负责人 胡志才 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主任 孙振兴 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顺英 水塘司法所负责人 李 聪 水塘派出所干警 李 燕 水塘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高明兴 水塘工商业联合会会长 评比活动下设办公室在镇文化事务中心办公室,具体事务由刘珊负责。 三、评选范围及标准 (一)评选范围 辖区内从事文化旅游市场经营活动,依法注册、证照齐全的经营户。 (二)评选条件 1.有固定经营场所,持有营业执照且经营一年以上经营户。 2.无不良行为记录经营户。 3.无“一票否决”情况经营户。“一票否决”情况:(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者;(2)受过治安处罚及以上者;(3)违反计划生育者;(4)无证无照者;(5)不照章纳税者;(6)严重超店、占道扩摊者。 (三)评选标准 1、证照齐全、合法有效、证照明示、依法经营; 2、文明服务、热情待客、保质保量,不诈不哄; 3、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公平竞争、照章纳税; 4、以诚为本,恪守商业道德,信守服务承诺; 5、经营场所洁净、整齐美观、商品摆放有序; 6、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和文明市场创建活动, 7、自觉抵制“黄、赌、毒”和邪教、传销等违法活动。 8、近一年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有关行政部门无任何行政处罚记录,在司法机关无违法记录,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无投诉记录。 四、评选方法 “诚信守法文明经营户”评选活动每年开展一次,评选工作由镇宣传办牵头,文化、公安、安监、规环、市场、司法、综治等部门协助实施。评选比例控制在15%-20%之内,实行动态管理。年内发生问题,一般性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谈话诫勉、第三次取消其荣誉;发生“一票否决”情况的,直接取消其荣誉。评选工作分为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9月初。各单位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充分调动经营户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实地考评阶段10月中旬。组成考评工作小组,对照评选量化标准按时全面完成对经营户实地检查考评。 3.公示表彰阶段11月中旬。召开评选活动会议,严格按照评选范围标准和要求,公布评选结果,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时间7日。对公示无异议的,颁发“文明诚信经营户”奖牌和证书,奖牌设挂在商铺显眼位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诚信守法文明经营户”评选活动是规范经营户经营行为,督促其文明诚信经营,推进市场信用建设,深化文明城市和文明市场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评选活动,切实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二)广泛发动,浓厚氛围。宣传办要在活动开展期间,大力宣传文明经商意识,广泛发动经营户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及时报道活动情况,不断扩大社会影响面,有效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同时,选树好先进典型,以点及面,全面提升经营户职业道德、文明程度,培育良好的行业风气和社会风气。 (三)严格标准,确保成效。评选活动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对照标准,阳光操作,坚持好中选优、诚信为上,确保选出的经营户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示范性,真正能经受市场考验,能让顾客信服。 附件:1.“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量化标准 2.诚 信 公 约 诚信经营承诺书 3.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申报表 附件1 “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量化标准 类 别 | 评选内容 | 分值 | 量化标准 | 得分 | 遵纪守法 15分 | 遵守国家法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无聚众闹事、场内赌博等违法行为 | 4 | 有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扣2分 |
| 营业执照按规定悬挂在商铺醒目处 | 2 | 未按规定悬挂扣2分 |
| 按核准范围经营 | 3 | 超范围经营发现一次扣1分 |
| 按时足额交纳税收 | 6 | 发现一次扣2分 |
| 诚信经营 25分 | 醒目位置张挂《诚信公约》《承诺书》 | 3 | 未达到要求扣3分 |
| 执行划行归市规定、分类经营 | 4 | 未达到要求一次扣2分 |
| 无制售假冒伪劣变质过期违禁商品行为 | 4 | 发现一次违规扣4分 |
| 遵守商业道德、无失信誉行为 | 4 | 发现一次扣4分 |
| 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 4 | 发现一次扣4分 |
| 不以次充好,不强买强卖 | 3 | 发现一次扣3分 |
| 无坑蒙拐骗、价格欺诈行为 | 3 | 发现一次扣3分 |
| 服从管理 15分 | 自觉遵守市场管理各项规定 | 2 | 发现不配合、妨碍公务、围攻、谩骂、殴打工作人员一次扣2分 |
| 认真配合市场质监、公安、城管、税务、卫计等部门执法检查 | 4 | 未达到要求一次扣2分 |
| 按规定及时足额交纳市场规费 | 4 | 未达到要求一次扣2分 |
| 积极参加市场及个协组织的各项活动 | 2 | 未达到要求一次扣1分 |
| 服从市场管理部门日常管理 | 3 | 发现不服从管理一次扣3分 |
| 文明服务 15分 | 待客热情,语言文明 | 4 | 发现不文明待客行为一次扣2分 |
| 仪表端庄,服务态度好 | 3 | 未达到要求一次扣1分 |
| 重诺守信,无消费投诉 | 6 | 一年内发生一起投诉扣3分 |
| 热心公益,乐于助人 | 2 |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
| 环境整洁 15分 | 商品布局合理,摆设整齐 | 3 | 发现商品凌乱扣3分 |
| 商铺装饰美观大方 | 2 | 装修规范,符合安全要求,违者扣2分 |
| 广告牌、遮阳篷完好无损 | 2 | 发现破损扣2分 |
| 做好门前“三包”,门前无垃圾,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 4 | 未达到要求一次扣2分 |
| 门前非机动车停在划线区域内,且摆放整齐有序 | 4 | 未达到要求一次扣2分 |
| 消防安全 15分 | 商铺周边及通道无乱占道、乱堆放行为 | 4 | 未达到要求一次扣2分 |
| 不私拉乱接电线,不在商铺使用明火 | 2 | 发现一次扣2分 |
| 不在商铺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 2 | 发现一次扣2分 |
| 不在经营区域内吸烟 | 2 | 发现一次扣1分 |
| 消防设施完善、在保质期内、不被遮挡 | 3 | 缺失扣2分,遮挡扣1分 |
| 自觉与市场管理部门签订消防责任书 | 2 | 未签订者扣2分 |
| 加分项 5分 | 被评为国家、省、市、区诚信个体工商户 分别加分(不累加) | 5 | 按荣誉级别分别加5、3、2、1分 |
| 一票否决 |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
| 取消评选资格 |
| 受过治安处罚及以上者 | 取消评选资格 |
| 违反计划生育者 | 取消评选资格 |
| 无证无照者 | 取消评选资格 |
| 不照章纳税者 | 取消评选资格 |
| 严重超店、占道扩摊者 | 取消评选资格 |
| 备注 |
|
|
|
|
附件2 诚 信 公 约 一、确保商品质量,不出售“三无”和假冒伪劣及过期、失效、变质商品。 二、对售出商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在“三包”政策。 三、实事求是宣传介绍商品,不误导消费者。 四、真心实意开展促销活动,不诱骗消费者。 五、对上柜销售商品实行明码实价,做到货真价实。 六、出售散装商品使用法定度量衡器,做到计量准确。 七、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方便、舒适的购物环境。 八、服务热情,用语文明,信守承诺,切实做好售后服务。 九、对消费者一视同仁,尊重消费者人格尊严。 十、公布举报监督电话,保证投诉完结率达100%。 监督电话:消协12315 价格12358 税务12366 诚信经营承诺书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文明吉安建设,努力打造文明市场,向社会提供一个“消费放心场所”,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恪守“信誉第一、诚信为本”的商业道德,现公开承诺如下: 一、把好商品质量关,不出售(赠送)“三无”和假冒伪劣及过期、失效、变质、违禁商品。 二、明码实价,不价格欺诈,不违反法律、法规牟取暴利,计量准确。 三、服务文明、规范,信守承诺,切实做好售后服务。 四、实事求是宣传介绍商品,不误导消费,售出商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商品“三包”政策。 五、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切实做好门前“三包”,为顾客提供安全、卫生、方便、舒适的购物环境。 六、自觉接受市场和质量监督局等相关部门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承诺人: 日 期:
附件3 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申报表 | 经营户名称 | 经营范围 | 经营场所地址 | 经营时间 |
|
|
|
| 负责人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联系电话 |
|
|
|
|
|
| 文明诚信经营户标准 | 分值 | 自我评分 | 遵纪守法 | 认真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亮证亮照经营,按时交纳国家税收,无聚众闹事、场内赌博等违法违规行为。 | 15分 |
| 诚信经营 | 在醒目位置张挂“诚信公约”“诚信经营承诺书”自觉执行划行归市规定,不制售假冒伪劣及违禁商品,不以次充好,不强买强卖,不坑蒙拐骗,不价格欺诈,遵守商业道德,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 25分 |
| 服从管理 | 自觉遵守市场管理各项规定,认真配合市场和质量监督、公安、食药监、卫生等监管部门执法检查。按规定及时足额交纳市场规费,积极参加市场及个协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市场管理部门日常管理。 | 15分 |
| 文明服务 | 待客热情,语言文明,仪表端庄,服务态度好。无论成交与否,对来客一视同仁,百问不厌,童叟无欺,认真履行对消费者的各项服务承诺,无消费投诉。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履行社会责任。 | 15分 |
| 环境整治 | 商品布局合理,货(杂)物摆放整齐,商铺装饰美观大方,广告牌、遮阳篷等完好无损,做到门前“三包”,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门前非机动车停放在划线区域内,且摆放整齐有序。 | 15分 |
| 消防安全 | 不占道扩摊,不乱堆乱放,不私拉乱接电线,不用大功率电器,不堵塞消防通道,不遮挡消防设施,自觉与市场管理部门签订消防责任书。 | 15分 |
| 加分项 | 被评为国家、省、市、区诚信个体工商户分别加分(不累加) |
|
| 一票否决 |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2、受过治安处罚及以上者;3、违反计划生育者;4、无证无照者;5、不照章纳税者;6、严重超店、占道扩摊者 |
|
| 备注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