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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要求,为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平县水塘镇水塘社区大窝铺小组民族团结 示范村建设项目 实施单位:水塘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胡志才 项目地点:新平县水塘镇水塘社区大窝铺小组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为:1.生产生活条件改善:道路浇筑 810 ㎡、水沟 浇筑 16.2m³、道路挡土墙 586.95m³、土方开挖 1125m³、路基土 方回填 690m³、沙夹石道路铺设 56m³、护栏 180m;2.产业发展项 目:蔬菜交易大棚 300 ㎡、场地浇筑 750 ㎡、土方回填 375m³、 沙夹石道路铺设 204m³、沙夹石场地铺设 100m³、水沟浇筑 138m³、 蓄水池 1 个、DN40 镀锌钢管 350m、DN20 镀锌钢管 450m、De160PVC 管安装 500m、检查井 17 个、化粪池 1 个 3.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宣 传:场地挡土墙支砌 27.6m³、土方回填 45m³、植草砖铺设 75 ㎡、地板浇筑3㎡、砖砌台阶2.45m³、墙面抹灰刷水泥浆 9.3 ㎡、墙 面处理 300 ㎡、文化彩画 300 ㎡、组织水车、水碓、织布机等收集保护 1 项;4.民族团结示范村标志碑 1 项。 三、资金规模与来源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民族团结示范村及民族特色村寨专项资金100万元。 四、项目实施日期 2021年8月15日至2021年11月15日 五、项目绩效目标 受益人口64户206人;其中边缘易致贫人口数1户3人,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六、带贫减贫机制实现情况 改善大窝铺小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养殖小区实现人畜分离,提升村庄人居环境。建设蔬菜交易场所,为群众发展生产提供了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将得到持续巩固。 公示时间: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23日。 联系方式:水塘镇人民政府: 0877-7990025 新平县扶贫办: 0877-7011786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水塘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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