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彝族傣族自治县农经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09-24 15:09   点击率:109打印】【关闭


新平县彝族傣族自治县农经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新平县农经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县农经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新平县农经局工作职能具有行政、事业双重职能,具有行政执法,行政监督和行政管理职能,主要职责表现在: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施行农村各项基本政策的执行监督,草拟本地区农村经济政策的实施办法,开展农村经济政策调研,为农村合作经济建设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2. 土地承包管理。双重经营体制政策实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仲裁,经营权流转指导等。

  3.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资产法规实施,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界定,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登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变更审核,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纠纷案件审核,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收益管理。

      4.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民负担审核备案,农民负担试点检测,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农民负担案件查处与信访处理。

      5. 农村财务管理:农村财务制度实施,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农村财务审计管理农村财务公开制度落实,农村会计人员管理。

      6. 农村经济综合统计管理:农经收支监测,农民收入与负担监测,农经统计信息管理,农经统计数据分析。

      7.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与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设立审查,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经济组织试点示范;农业专业化经营组织监测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监测和农业行业协会管理。

    8. 农村税费改革后,新增加了农村财务代理,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管理,村级公益事业支出管理,村级“一事一议”管理等职能。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迈出新步伐。一是按照《新平县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从组织保障、政策宣传、工作程序、矛盾调处、成果检验等各个环节有序开展了确权工作。全县122个村(社区)、1435个村(居)民小组58073户农户完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共完成实测面积128.28万亩,签订承包合同57096万份,占应签订承包合同580173份的98.32%。确权面积101.38万亩,发放经营权证32631本,占应发证57096本的57.15%,剩余24465本预计到12月底完成,发证率可达100%。目前,还有977户农户存在纠纷未签订合同,数据已汇交到省农业农村厅,档案整理正有序开展。二是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认真贯彻落实《新平县关于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新办发〔201646号)。全县新增土地流转面积7940亩,完成目标任务1万亩的79.4%。预计到年底完成新增土地流转面积1万亩以上。三是加强银企对接。积极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搭建融资对接平台。通过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向金融部门担保抵押贷款。目前,以为145户经营业主办理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并为28家农业经营主体解决贷款难问题,共撬动金融资本8031万元投入农业生产经。四是依法开展土地纠纷调处。指导配合各乡镇(街道)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全县共发生矛盾纠纷579起,调处成功458起,调处率100%,成功率79%

  2.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根据《玉溪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玉溪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我局积极开展准备工作 。一是制定方案。下发《新平县新增(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工作指导意见》和《新平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资工作实施方案》。负责牵头起草《新平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待县政府常务会讨论和县委农村深改领导小组审议后行文实施。二是开展宣传培训。为确保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组织县、乡、村业务骨干进行业务培训,共组织培训221023人次,张贴宣传标语36条,印发宣传材料468份,媒体宣传报道10次。三是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全县所有村组已完成清理核实工作,清查核实率100%。报表填制完成69个村级单位,881组级单位,完成率59.41%。已公示确认7个村级单位,85个组级单位,公示率5.75%。目前,所有乡镇(街道)已进入到《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填制汇总阶段。此项工作预计到11月底完成。四是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工作。下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各乡镇(街道)已完成重点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修改完善并向所有村组征求意见。此项工作预计在12月底完成。

  3. 新型经营主体实现新发展。一是发展迅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7个,累计达到294个,在农经部门备案111个,备案率37.75%;认定家庭农场125家,累计达507家。二是突出示范带动。认定县级示范社5个,市级示范社2个,累计46个;今年评定县级示范家庭农场24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6家。各级示范家庭农场累计166家(其中:省级4家、市级42家、县级120家)。

  4.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断加强 。一是充分运用网络平台,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三资”监管力度,有力推动了“三资”管理规范运行。全县共代管村组资金6.86亿元(其中货币资金3.93亿元,借出款2.93亿元),固定资产5.37亿元;录入“四议两公开”38份;发生经济合同115份,录入系统71份。5840.35万元,累计盘活集体闲置资金44055.35万元,实现收益790.5万元。二是为提高村(社区)人员的“三资”管理水平,及时开展业务培训,共培训人员460余人次。三是开展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县共抽调审23个村(社区)。四是认真落实有关事项的办理。完成县监察委交办的清理整治农村集体资金外借工作情况的上报;完成县委第四轮第五巡察组移交的漠沙镇关于“农村集体财务失真、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村组接待费过高、资产台账动态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线索问题落实上报;积极参与对中央草原生态补助资金的整改落实工作,此项工作预计年内完成。

  5. 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玉溪市人民政府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及工作督导的通知》(玉政减负办【2018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意见》、《云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促进了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全年没有发生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四乱”行为。 

  6. 认真做好农村经济统计工作。为做好农民收入统计工作,我局围绕半年报、全年预报和年报,积极主动与县统计局协调,做到按时上报统计数据,为领导决策及时提供科学依据和建议。完成9694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的75.83%。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可达12784元,比上年11358增加1426元,增长12.56%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县局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8人;在编实有车辆0辆。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县农经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2,423,092.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23,092.5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42,525.73元,主要原因2018年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基本结束,大部分项目资已经在2017年支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县农经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7,579,792.52元。其中:基本支出3,188,032.52元,占总支出的42%;项目支出4,391,760.00元,占总支出的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2,664,165.73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2018年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基本结束,大部分项目资已经在2017年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88,032.5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3,214.27元,主要人员工资增加、18年补发绩效考核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09,702.75占基本支出的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78,329.77元占基本支出的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91,76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27,380.00元,主要是受政策影响、减少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县农经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79,792.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2,664,165.73,主要是受政策影响、减少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2,500.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892,500.00元。  

    2. 科学技术支出470,800.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470,800.00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9,639.77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51,439.77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8,200.00元。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17,271.98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17,271.98元。

    5. 城乡社区支出2,678,760.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678,760.00元。

    6. 农林水事务支出2,585,692.77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056,963.00元,商品服务支出528,029.77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00.00元。

    7.住房保障支出235,128.00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35,128.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县农经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332.52元,完成预算的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332.52元,完成预算的9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017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50,332.52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332.5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0,332.5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县农经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新平县农经局资产总额5,546,117.00元,其中,流动资产5,178,150.00元,固定资产367,967.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95,927.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546,117.00 

5,178,150.00 

367,967.00  




367,967.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GK0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Xls

[GK02] 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Xls

[GK03] 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Xls

[GK0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Xls

[GK0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Xls

[GK0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Xls

[GK08]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GK09]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公开09表).Xls

[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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