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4326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根据地方立法权限,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相关政策制定。 2. 负责城乡统筹综合协调工作。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 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负责绿色食品牌工作。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 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 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 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 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上报疫情并组织扑灭。 10. 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市、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 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 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 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县外农业交流合作。 14.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 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历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和省、市、县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打造“绿色食品牌”,深入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全面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继续抓好红河谷—绿汁江热区产业经济带产业发展。 2.巩固粮食生产能力,保持粮食总产1亿公斤;做大做优蔬菜产业,种植蔬菜16.2万亩,实现产量3.7亿公斤;稳步发展中药材产业,新植中药材800亩;加强茶园标准化建设。1. 粮食生产能力不断巩固提升。2. 蔬菜产业不断做大做优。3. 茶药产业稳步发展。 3.大力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完成“三品一标”认证3个;加强特色品牌开发,新增云南名牌农产品2个。 4.加强对柑橘产业的组织领悟,加快芒果、荔枝等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营销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品质和培育品牌,力争启动省级农业柑桔产业园建设。 5. 强化推进40万头生猪养殖循环产业化项目,年内签约新建德康生猪养殖项目150个单元,建成鲁一尼父母代种猪场,着力引进饲料厂、屠宰场等产业链项目,严防重大动物疫病。任和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目标责任考核。 6.加快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逐步构建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 7.牵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农业农村局(本级)、经济作物工作站,农机安全监理站、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4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2,341.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43.36万元,占总收入的99.2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5.0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3.59万元,占总收入的0.60%。与上年收入14,636.29万元对比减少2,294.34万元,减少15.6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收入14,336.37万元对比减少2,107.02万元,减少14.70%;事业收入与上年收入增加25万元;其它收入与上年收入94.09万元对比减少20.49万元,减少21.78%,主要原因是:1. 2019年中央、省、市、减少项目资金投入。2. 土地出让收入减少,新平县财政局减少项目资金投入相应政府性基金拨款减少191.8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0,17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0.68万元,占总支出的42.45%;项目支出5,858.66万元,占总支出的57.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11,682.93万元对比减少1,503.59万元,减少12.87%,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基本支出5,807.47万元对比减少1,486.80万元,减少25.60%;项目支出与上年支出5,875.46万元对比减少16.80万元,减少0.29%;主要是上年中央省安排的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要求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而2019年要求列项目支出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20.68万元。基本支出与上年基本支出5,807.47万元对比减少1,486.80万元,减少25.60%;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48%。主要是上年中央省安排的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要求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而2019年要求列项目支出所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58.66万元。项目支出与上年支出5,875.46万元对比减少16.80万元,减少0.29%;主要是2019年中央、省、市、减少项目资金投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99.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1%。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40.16万元对比减少1340.85万元,减少13.27%,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9.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0%。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909.43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14.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14.62万元,其中:相关主要支出专用材料费30.45万元,委托业务费79.97万等。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7.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2%。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360.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7.47万元。其中相关主要支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324.2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5.79万元;抚恤金41.79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45.6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2.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0%。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282.60万元,其中相关主要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1.8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0.01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7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423.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0%。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423.85万元,其中:相关主要支出专用材料费233.76万元,劳务费321.54万元,委托业务费850.21万元等。 12.农林水(类)支出6,512.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48%。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2838.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87.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47万元,资本性支出70.56万元。其中:相关主要支出基本工资、津贴、绩效2838.67万元,专用材料费620.46万元,委托业务费2553.39万元,购置专用设备68.77万元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9.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309.03万元,其中主要相关支出住房公积金309.03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44万元,支出决算为74.12万元,完成预算的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0.54万元,完成预算的9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6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88万元,完成预算的7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根据新财复〔2019〕98号农业农村局(本级)批复公务用车报废2辆、经济作物工作站报废车辆1辆。财政资金困难,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团1批次及人数14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7.42万元,下降30.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30.54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66万元,下降22.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47万元,下降23.4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根据新财复〔2019〕98号批复公务用车报废2辆、经济作物工作站报废车辆1辆。财政资金困难,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团1批次及人数14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0.54万元,占41.2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69万元,占34.67%;公务接待费支出17.88万元,占24.13%。具体情况如下: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0.54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4人次。新平柑橘产业协会相关人员14名,于2019年6月6日至12日赴台湾,借鉴台湾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先进经验推进新平县与台湾农业产业交流与合作,促进新平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导致因公出国境费用同比增加,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6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开展40万头生猪项目推进工作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17.88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7.8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9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06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69万元对比增加23.3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车辆老化增加维修养护成本,2019年开展40万头生猪项目推进工作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及因借鉴台湾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先进经验推进新平县与台湾农业产业交流与合作增加30.45万元因公出国出境费用支出。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日常办公费19.23万元,印刷费2.37万元,水费1.49万元,电费2.54万元,邮电费6.03万元,差旅费23.3万元,因公出国出境费用30.54万元,会议费2.19万元,培训费1.69万元,公务接待费14.92万元,专用材料0.47万元,劳务费26.48万元,委托业务费0.4万元,工会费17.27万元,福利费5.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69万元,其它交通运输费24.7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6,772.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73.19万元,固定资产1,113.0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7.10万元,其他资产1105.9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92.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304.42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21.1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14.6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8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76万元(因以前年度遗留出租房屋未记固定资产,但实际每年收取租金,现已办理相关手续,所以出现只有收入没有出租面积、原值)。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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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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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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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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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 | 6772.97 | 6373.19 | 1105.99 | 371.50 | 159.17 |
| 57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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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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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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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2.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2.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2019年部门决算绩效公开说明 1.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新农通〔2019〕64号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财务管理等制度的通知第二条 财务管理(一)财务预算管理规定:每年10月份计划财务股按县级要求,根据实际情况上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其中:基本支出由计划财务股负责整理汇总、项目的申报由各站所报局领导,由局班子会审定后申报。待次年下达全年部门预算指标后,根据项目要求及资金总量由局主要领导统筹安排全局支出。 2.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2019度内项目有118个,项目严格按实施方案和对照绩效目标落实,年度内完成项目有83个,完成项目支出5,858.67万元,基本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跨年度实施的项目有35个,项目支出结余3.703.18万元,我们将争取在项目要求时限内按质按量实施完项目,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一些项目批复缓慢,错过了最佳实施时令;资金调度困难,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建议尽量简化批复手续,加快项目批复速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保障项目资金有效供给。 3. 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项目一村级委托代理服务培训经费:按新办发[2011]61号新平县委托代理服务方案通知的要求组织培训,年内支出培训费2万,各乡镇(街道)“三资”管理工作没有安排专门的工作经费,所需费用挤占农经中心工作经费。 (2)项目—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经费:2020年6月底前完成审计工作,预计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培训费和差旅费的支出,建立审核制度,配备专职人员对会计资料进行审核。 (3)项目—农村经济统计年报经费:农经局厉年农经年报培训,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农经站的统计工作要求,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全县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4)项目—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经费:由于财力不足,资金缺口较大,工作无法开展,2019年底财政所拨经费全部收回。 (5)项目—新平县农业农村局电梯、消防安全:本年度收入预算安排6万元,支出跨年度才发生。按合同、协议内容实施,保证消防设施及电梯的正常运行,电梯保养每年每部0.5万元,两部合计1万元/年。消防年度维护费3.24万元/年。电梯定检及消防设备更换据实报销。 (6)项目—新平县2019年农业保险项目:1、能繁母猪保险费100.88万元,2、育肥猪保险费118.40万元。3、水稻保险保费144.23万元,玉米保险保费400.35万元,甘蔗保险保费137.15万元。成立项目领导小组,有固定的项目绩效管理机构,并由专人负责具体业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联系制度。 (7)项目—新平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项目:新平县的“两区”划定工作,经公开招投标,以138万的服务费中标,包括底图制作、实地勘查、面积量算、分布图编制、公告公示、勘误修正、管护责任书编写、设置标志牌、数据质检入库以及后续服务。其中省级财政每亩拨付1.00元,共计48.5万元,其余89.5万元由县级财政支付。省级经费已拨到县级财政(见玉财农2018-272号文件),担未拔给实施单位,原因是实施单位未提交划定成果和未完成标志牌制作。县级资金也未支付。 (8)项目—新平县2019年定点屠宰场屠宰菜牛补助费:2018年完成肉牛屠宰12031头,按文件要求每头补助20元,计24.06万元,其中新平金号食品有限公司提供账户有误,有11.008万元待支付补助(手续齐全)。2020年1-4月份,新平中云食品有限公司屠宰肉牛6527头,应补助1.94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能力得到加强,规范了屠宰企业经营行为,保障肉食品安全。年初预算屠宰量与实际屠宰量有差异。 (9)项目—新平县农业农村局视频会议专线租用费:按照协议年度项目支出1.2万元。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的通知》(云农办办[2018]361号)及《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云视讯业务服务协议》,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设备采购费由移动公司承担,视频会议专线租用费由各级农业部门自行承担。 4.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项目批复内容,结合实际,项目实施单位制定出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绩效目标及绩效评价指标,做到事前、事中、事后评价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它重大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未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附件:
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新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8日 监督索引号53042700432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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