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燃气车及施工机械尾气、开采爆破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管理站产生的生活废气,产生量较少。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运营期废水为管理站少量生活污水。 3、噪声: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噪声及施工设备噪声;营运期的噪声源主要来自于厂坝区供水设备、变压器等。 4、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运营期固废为管理站少量生活垃圾。 5、生态:施工期主要是对动植物资源的影响。运营期:主要是水库蓄水后,淹没对动植物的影响,对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的影响,对下游河道生态环境的影响,对库区河段生态景观的影响,气候改变对植被的影响。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①凿裂、钻孔、爆破采用湿法作业,以降低粉尘。②主要洞挖作业经常洒水除尘。在非雨日每日分时段对施工区洒水降尘。③非雨天需分时段采用洒水车沿公路沿线来回洒水降尘。④运输易散落物资时,应用篷布或其它材料遮盖。 2、水环境污染防治:施工期:①混凝土拌合系统产生的废水要收集于沉淀池中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洒水降尘。②施工期建旱厕及隔油池;厨房污水进隔油沉淀池处理,旱厕做防渗处理。③按规定在进行水库蓄水前进行彻底的库底清理。运营期:①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达到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中城市绿化用水标准,用于绿化地浇灌,不外排;在管理站修建公厕(旱厕),旱厕定期清掏,清掏固废作为肥料使用。②定期开展库区水质监测工作,及时了解水库水质状况,以便于采取应对措施。③水库运行后,在水库周边区域内进行封禁治理,大面积绿化造林,加强径流区水源涵养林营造和保护工作。④对水库汇水区域应严格管理,凡是可能对水库水源涵养林、水库水质等造成破坏和污染的行为,应严格禁止,特别是严格控制其径流区内建设重污染、高风险的项目。 ⑤禁止向库区及引水干渠内直接排放工农业废水,同时定期委托当地环保部门对水库水质进行监测。 ⑥水库管理处管理人员的生活垃圾通过分拣后,不能回收利用的,应集中后运至远离水体的地方卫生填埋,不得随意排入水库中。⑦水库坝下河段需保证一定水量,不允许出现断流现象,必须按照下放坝址以上多年平均流量的10%做生态放水量进行放水。⑧建议合理制定水库洪水调度运行方案,汛期尽可能的利用输水涵管,改善库区水体水温结构,尽量采用宽浅式过水断面的灌溉渠道,以利于灌溉水体水温上升。⑨由于水库具有乡村供水功能,考虑远期供水要求从保护库区水质角度出发标,建议水库管理所会同地方有关部门,划定水源保护区,并对上游耕作化肥施用加以管理,控制入库面源污染。 3、声环境污染防治:①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对爆破施工时间进行管制,晚上22:00以后,早上6:00以前严禁爆破活动。②选用噪音低、振动小的设备。③施工机械的工作地点及工作时间合理布置。④在施工运输路线经过村镇公路沿线段设置禁鸣和限速醒目标志,加强对此路段路面的保养,保持路况良好。 4、固体废弃物:施工期:①生活垃圾收集后进行安全填埋。②施工弃渣运往弃渣场进行处置。运营期:在水库管理处内修建垃圾收集池,将生活垃圾收集后,根据其性质尽可能分类,对于可回收的送废品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运至金厂村统一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植被和植物保护措施 1)宣传教育,遵纪守法 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让施工人员明确知道生物多样性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破坏生物多样性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施工临时设施选址尽可能避让树木较集中的地区。施工方要对施工人员强调生活、生产用火安全,严禁由于用火不当引发火灾。施工人员生活需要的烧柴及其它用材,只能从工程开挖中挖除的乔灌木中取得,不得在工程开挖区以外的林区砍伐烧柴或其它木材。 3)植被恢复与生态重建 对因施工期间破坏的各种植被和生境、临时占用的植被、渣场、料场及各种施工迹地,工程结束后应该尽量结合水土保持植物措施通过实施生态恢复措施使其逐步得到恢复。 在植被恢复或其他生态恢复活动中,应该依照“适地适树”、原生性、特有性、实用性的基本科学原则,种植当地生态系统中原有的重要的各种植物种类,乔、灌、草、层间植物有机搭配,从而恢复当地原有的植被。尤其注意种植当地主要的用材树种和有经济价值的当地特有的原生植物。选择时可注意①可以恢复和增加当地植物多样性;②可以使植被恢复和绿化具有地方特色;③就地取材,可以降低绿化成本;④选择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原生种类,可以增加一定的经济收入。 4)工程施工中,如发现施工区内有国家和云南省重点保护植物,应尽量采取避让措施。如果因为无法避让的话,尽量采取就近移栽到安全地段进行迁地保护。如果因为植株过于庞大,取挖之后也难免死亡的情况下,应取得相关林业部门的同意,并采取就地采种,在附近补充种植,以保证有足够的后续个体存在。 5)严格按计划征占地,严禁超计划占地,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临时性占地,减少破坏原生植物植被。临时占地应尽量缩短使用时间,用后及时恢复土地原来的功能。 ②动物保护措施 为了在水库建设过程中使陆生脊椎动物受到的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同时确保流域生态环境和陆生脊椎动物得到有效保护,使资源得以恢复与持续利用,建议采取下列措施: 1)在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对施工临时征地,在施工结束后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恢复受损的植被,以恢复动物的栖息地。 2)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严格禁止废土方进入河流和溪流;尽量避免在溪流地段的挖方和填方以及放炮施工;在公路经过溪流的地段,应顺溪流设置小型桥梁和涵洞,以确保两栖和爬行动物的通道,特别是两栖动物的通道畅通。 3)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对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交给林业局的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处理;对施工中遇到的鸟窝(因砍伐树木)要移到非施工区的其他树上;对在施工中遇到的幼鸟和鸟卵(蛋)交林业局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 4)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施工中尽可能地减少放炮。 5)施工中要有保护动物的专门规定,在保存有部分林地的地方、溪流边等动物的重要生境地设置保护动物的告示牌,警告牌等,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项目区施工中的动物多样性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6)要注意杜绝买卖和自制狩猎工具,严禁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做到违者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