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通〔2023〕46号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平县2023年“三保”保障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新平县2023年“三保”保障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2023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平县2023年“三保”保障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做好县级“三保”工作的通知》(财预〔2019〕128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做好县级“三保”工作的通知》(云财基层〔2019〕15号)精神,为做好新平县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以下简称“三保”)工作,防范“三保”支出风险,确保全县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财政部和省市有关“三保”工作的部署,“三保”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三保”保障能力,执行情况等分析研判,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系统观念,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把风险思考得更深入,强化责任落实,创新方式方法,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三保”资金预算优先保障、不留缺口,坚决兜牢“三保”底线,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工作目标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严格地方预算管理 筑牢兜实“三保”底线的通知》(云财基层〔2022〕62号)文件要求,足额编制预算,安排2023年省口径“三保”预算148403万元。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税收征管。全县上下要按照《新平县税收征管保障方案》的要求,全力推进“以数治税”,加强协调配合,主动作为,齐心协力加强税收征管,按照方案中的职责分工,及时提供涉税信息,及时帮助解决征收工作中出现的困难问题,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要紧抓省政府出台增收留用办法的有利时机,深入研究,认真分析,狠抓税收征管及协税护税。税务部门要在税收征管中发挥牵头职能作用,积极挖掘税源,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加大税收稽查力度,动态掌握重点税源变化情况,全力提升税收征管主观努力程度,确保2023年度税收收入完成年初既定目标。(责任单位:县税务局,配合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二)加大资源资产盘活力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出台了新平县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和资产的实施方案,主要是通过创新资产盘活方式,对存量资源进行有效盘活,进一步增加非税收入。通过有序盘活水库资源和积极探索盘活林业资源,使资源变资金,有效增加非税收入。(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盘活存量资金。持续加大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县直各部门要认真清理上年结转资金和本年下达额度,对项目已经完成形成的结余资金,以及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形成的结余资金,一律缴回财政国库;各部门要认真清理部门专户资金,对上级补助结转超过两年的、本级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当年无法形成支出的,一律作为结余资金缴回财政国库。(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四)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新平县2023年向上争取资金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通〔2023〕40号)核定的目标,加大向上争取力度,认真研究省、市级对口部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的放矢向上争取;要树立“争取也是增收”的思想,提升大局观念,通过向上争取来化解财政收支矛盾。(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五)优化支出结构 1.严格“三保”预算,切实保障“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坚持“三保”在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国家和省级标准的“三保”支出在地方“三保”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保障基本民生落实到位,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三保”未落实前,除应急救灾、疫情防控等特殊事项外,不得安排其他支出。(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2.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人员经费支出,从严从紧控制人员福利,编外聘用人员经费只减不增,拟压减1%。落实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三公”经费等管理制度。严控会议费支出,大力精简会议、控制会议规模,积极采用视频会等新型方式;严控培训费支出,未经审批不得举办培训活动,不得开支与培训无关的费用;严控差旅费支出,从严控制差旅人数和天数;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不安排计划外出访,不超编超标配备公务用车,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接待,压减3%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六)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擅自改变“三保”支出预算用途。严控追加预算,除应急救灾等支出外,原则上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执行中确需进行预算调整或调剂的,必须首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咬紧目标,强化监督,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工作,切实将增收节支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大局意识,恪守中央厉行节约精神,坚持过紧日子,执守简朴、力戒浮华,严控一般性支出,全力以赴保障“三保”支出,兜牢“三保”底线。 (二)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对政策执行的督查力度,实行季度督查通报制度。对税收征管配合不力、向上争取力度不足的部门进行通报,并抄送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委督查室。 (三)追责问责。对因挤占财力导致“三保”责任未落实,引发社会舆情的,对党委、政府及相关责任部门主要领导进行通报、严肃问责。 政策解读:http://www.xinping.gov.cn/xpxzfxxgk/zfwjjjd/20230902/14760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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