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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情况。根据《新平县农业农村局、新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新平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建立联审联管机制(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农通〔2020〕40号)文件精神和内容,明确了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各自的工作职责。全县12个乡镇(街道)已成立了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办公机构及工作职责。目前暂未落实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专项工作经费。 (二)农村宅基地现状调查情况。对全县12个乡镇(街道)123个村(社区)新建房屋宅基地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全县收到7个乡镇(街道)涉及31户农户需要申请宅基地,其中已受理8户,完成审批宅基地申请户数4户。 (三)规范农村宅基地报批程序情况。新平县农业农村局、新平县自然资源局已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新平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建立联审联管机制(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农通〔2020〕40号)文件,明确了农村宅基地报批工作程序。指导12个乡镇(街道)修订完善《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业务手册》、《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办事指南》,进一步优化细化工作流程。 (四)建立联管工作机制情况。按照《新平县农业农村局、新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新平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建立联审联管机制(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农通〔2020〕40号)文件精神和内容,规范了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明确了“一户一宅”“分户条件”及面积标准。 (五)建立联审工作机制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县12个乡镇(街道)已成立了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落实办公室及人员,有专人负责受理,依法落实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严格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做好了宅基地审批管理准备工作,做到年底前实现乡镇(街道)审批管理工作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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