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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4-03 11:04   点击率:233打印】【关闭

2018年以来,新平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人居环境三年行动方案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目前,农村厕所革命任务全面完成,改建农村公厕90座,卫生户厕51250座,其中,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35663座;生活垃圾污水治理能力不断增强,自然村生活污水有效管控率74.19%,无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的自然村比例达100%;村庄清洁整治行动成效明显,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100%,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日益改善,三年行动攻坚战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一)致力强化保障完善机制,坚决推进整治攻坚战。一是领导体系健全完善。坚持高位推动,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建立“四级书记”抓落实的责任机制,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组成村庄规划、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四个专项小组,建立县级主责、乡镇(街道)主抓、村(社区)村民小组为主体、社会主动参与的“四主”工作机制,形成全县一盘棋统筹协调抓落实工作局面。二是政策措施落实落细。持把改善人居环境作为推动农村脱贫攻坚、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规划编制、农村“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各项工作。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县级财政每个乡镇(街道)安排10万元、每个村(社区)安排1万元,合计244万元作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20182020年县级财政安排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污水治理、农村改厕等资金800余万元,不断夯实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保障基础

(二)致力规划引领典型引路,牢牢立好整治靶向标。一是规划引领利长远。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为统揽,整合资金、加大投入,着力打造美丽宜居乡村示范村和传统村落,完成人居环境改善项目24个、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15个,积极创建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型村庄”示范村38个,建成新化小丫口、老厂石头堆等县级整治示范点17个,打造出窝尼新村、啊波左等一批在全省全市叫得响的乡村振兴示范点,亚尼社区等3个村庄获评省、市美丽村庄。深入开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十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清洁家庭”等创建活动,挂牌“十星级文明户”3万户,命名“美丽庭院示范户”120户,典型带动效应显现

(三)致力重点任务专项行动,精心打好整治组合拳。是农村“厕所革命”任务全面完成。“水冲厕+装配式三格化粪池+资源化利用”方式规范升级,推动农村改厕建设规范化、处理无害化、利用资源化、管理精细化。按“四净三无两通一明”要求完成12个乡(镇)镇区公厕40座,乡(镇)镇区均有2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厕且正常使用;消除城镇建成区旱厕及沟槽式水冲厕28座,实现乡(镇)镇区公厕全部消除旱厕。全县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改造提升目标任务78座,建成90座,完成目标任务的115.38%;全县123个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共有无害化卫生公厕149座,完成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有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厕的目标任务,并通过县级验收合格。新平县目前拥有农村卫生户厕(含无害化卫生户厕)51250座,全县农村卫生户厕(含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92.15%,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35663座,超额1034座,完成任务数的102.99%。设农村改厕指导员216名,公厕、户厕均建立管护制度,有专人进行保洁和管护。二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明显。全县123个行政村(社区),1464个自然村全部配置垃圾房、垃圾箱、垃圾桶等设施。12个乡镇(街道)集镇区和村庄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100%,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100%,实现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全县1464个自然村建立有保洁员制度和垃圾收费制度,建立实施常态化巡查排查制度,整治完成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3个,“分级负责、全面覆盖”和“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处理”的运行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全面提高。三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梯次推进。坚持控污与治污并重,建立完善上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污水治理水平,编制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和治理实施方案,及时启动全县范围内黑臭水体排查工作,重点对河、塘、沟渠和村民反映的黑臭水体开展全面排查,明确黑臭水体基本信息,建立黑臭水体名录,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管控的自然村798个,已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的自然村1086个,有效管控率为74.19%;完成污水治理自然村1258个,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5.93%,无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的自然村比例100%。全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622座,其中分散式污水治理设施598座,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24座,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管护制度,加大设施运维管理,设施正常运行622座。村庄周边及村内水塘沟渠干净、通畅的自然村比例达100%。积极落实河长责任制,签发县河长令15期,县级河(湖)长巡查责任河库523次、乡级4722次、村级实现日常化,清理河(库)945条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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