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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2015年1—11月能源消费情况


来源:新平县 时间:2015-12-23 11:12   点击率:69打印】【关闭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大力支持下,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学用能、效率用能、积极有效开展节能降耗工作。1—11月,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87.07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0.6%,。

  1.分行业能源消费情况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分十一个行业,1—11月十一个行业的综合能源消费量同比增加的行业有四个,具体是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1.35万吨标准煤,增0.22万吨标准煤,增19.4%、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66.05万吨标准煤,增0.22万吨标准煤,增0.3%、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05万吨标准煤,增0.02万吨标准煤,增70.6%、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0.44万吨标准煤,增0.11万吨标准煤,增31.6%。

  综合能源消费量同比减少的行业有七个,具体是黑色金属矿采选业7.94万吨标准煤,比同期减少0.58万吨标准煤,减6.8%、农副食品加工业3.83万吨标准煤,比同期减少0.05万吨标准煤,减1.2%、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0.04万吨标准煤,比同期减少16.9%、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87万吨标准煤,比同期减少0.27万吨标准煤,减6.5%、金属制品业0.22万吨标准煤,比同期减少0.09万吨标准煤,减28.7%、有色金属矿采选业3.17万吨标准煤,比同期减少0.07万吨标准煤,减2.3%、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0.11万吨标准煤,比同期减少21.6%。

  2.分品种能源消费情况

  1—11月,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电153004.17万千瓦时,同比下降2.2%,原煤消费量为26.38万吨,同比增8.6%,焦碳消费量为56.68万吨,同比下降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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