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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新平县域金融机构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力落实“六保”任务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按照人民银行、银保监会、金融监管部门及上级行工作要求,强化对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充分发挥金融对稳企业保就业促增长的经济杠杆作用,聚焦为中小微企业解困纾困,提升企业获得信贷便利度。 强化政策保障,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多项惠企方案,提升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便利性,人民银行制定了《新平县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方案》(新银发〔2020〕52号)、《新平县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新银发〔2020〕66号)等方案,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提升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直达性,统筹推动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政策快速精准落地,着力破解企业融资难点、堵点,促进融资供需双方有效对接。 加大金融支持,提升信贷便利。2020年,全县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81187万元,较去年同期的405067万元增长76120万元,增长18.79%。自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两项政策,普惠小微贷款(人民银行统计口径,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增速有所提高。截至2020年12月末,新平县普惠小微贷款余额139214万元,同比增加17139万元,增长14.04%。全县普惠小微信用贷款余额2686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9643万元,增长55.98%。从累计发放金额来看,2020年1-12月,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24639万元,与2019年1-12月的累放金额15743万元相比,2020年累计发放新增8896万元,增长56.51%。开展民营小微企业首贷培育行动,自2020年6月开展以来,人行新平县支行引导新平农商行和新平北银行制定了民营小微企业首贷培育计划,截至12月末,两家地方法人机构共培育民营小微企业首贷户91户,共给予1863.5万元的信贷资金支持。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培育民营小微企业首贷客户81户,给予21118.5万元的信贷资金支持。 落实减费让利,减轻企业负担。2020年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 2020年1-12月,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共为中小微企业累计办理贷款延期本金54069.6万元,延期率为41.31%(延期本金/根据原还款计划到期需偿还的贷款本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对实体经济给予减费让利1287.96万元,其中:利息减免1035.13万元,惠及企业(包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8245户(次),评估费用减免229.71万元,惠及企业(包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236户(次),抵押登记费用减免8.89万元,惠及企业(包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277户(次),其他服务费用减免(账户服务、结算服务、电子银行服务等其他银行为企业提供的服务)14.23万元,惠及企业(包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719户(次)。 搭建交流平台,实现信息共享。2020年人民银行新平支行、新平县金融办、县域金融机构组织政银企融资洽谈会6次,由人行新平支行牵头,认真开展进银行、访企业活动,深入市场一线,问诊听计、纾困解难。截至2020年12月末,对辖内8家银行和60户企业进行了走访座谈调研,将相关稳企业保就业金融政策宣传到企业,了解企业经营和融资情况,给予投融资咨询服务,引导更多信贷资源对实体经济实现精准灌溉。在县域企业中推广运用“区块链产业金融服务平台”进行融资对接,目前全县已有256家企业在平台注册,发布融资需求110项,银行解决37项需求,融资67538万元。实行重点企业名单管理推介。2020年疫情发生以来,人行新平支行、县金融办、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协调联动,动态收集和更新辖内重点企业名单,积极与有关企业取得联系,掌握其融资需求,并向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推介和督导。截至2020年12月末,人行新平支行共收集了辖内20户重点企业的融资需求向银行进行推介,银行已对其中17家企业给予了20413万元的授信支持。 开展监督检查,规范收费事项。银保监局牵头对金融机构收费事项进行督查检查,通过到银行实地检查,走访政府职能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县域企业等方式,全面掌握了解信息,范涉企服务收费行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通过检查新平县域各家银行均不存在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同时,鼓励各银行机构进一步梳理银行服务收费业务,努力挖掘为企业进一步减费让利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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